
7月30日,中央检查委员会在陈仕清主任的主持下召开了第十次会议。
会议期间,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对北宁省党委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建议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
阮文勇同志,省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北宁省科技厅厅长,原省党委委员、原北江省越安县县委书记,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生活方式方面堕落;在履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中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方面违规;违反党员不得做的事项和表率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对党组织和地方、机关、单位声誉造成极坏影响,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依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有权机关审议并处分阮文勇同志。
审议对作家协会出版社党支部2025-2027任期及部分相关党员存在违规迹象的检查结果,以及检查、审议、建议纪律处分的结果,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
越南作家协会机关党委2025-2030任期缺乏责任,放松领导、指导,缺乏检查监督,导致越南作家协会未正确履行对出版社的主管责任;出版社党支部违反工作规程,未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关于出版活动的规定;多名干部、党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生活方式方面堕落;在履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中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不得做的事项和表率责任。
上述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对党组织和单位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发生上述违规和缺点,个人责任属于:阮光韶同志,党委书记、越南作家协会主席;陶伯团同志,党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兼总编辑;阮秋姮同志,党支部副书记、经理;阮文安同志,编辑室主任,以及部分党组织和其他党员。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依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
开除陶伯团同志、阮秋姮同志、阮文安同志的党籍。
撤销阮光韶同志党内一切职务。
警告:越南作家协会机关党委2025-2030任期、作家协会出版社党支部2025-2027任期。
要求部分党组织审查、检查、审议、处理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并将结果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
本次会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审议并作出了一些其他重要结论。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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