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年報》報道,7月30日下午,黎玉俊(45歲,住在西湖鄉安壽村)在修理金屬屋頂時觸電。看到丈夫遇險,吳氏清(39歲,他的妻子)衝進去救他,也觸電了。

這對夫妻突然去世,留下年邁的母親和兩個正在上學的兒子。

即將進入大學二年級,他們的長子黎紅英表示,他並不完全瞭解父母的全部債務,但根據父母之間的談話,借款總額約為22億越南盾,包括銀行貸款、親友借款和其他貸款。

據紅英說,他們居住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權證已經抵押給銀行。事故發生前,由於債務壓力,父母也簽署了房屋出售定金合同(收到的定金約2億越南盾)。

根據協議,到2026年8月初,各方將一起去銀行辦理三方手續,解除資產抵押並完成房屋買賣。

“現在父母去世了,我不知道房子會怎樣,父母的債務將如何處理。”紅英哽咽地說。

在與《青年報》交流時,律師阮忠成(胡志明市律師團,東海法律有限責任公司在峴港分公司負責人)表示,根據2015年《民法典》第615條規定,繼承人須履行死者的財產義務,但僅限於留下的遺產範圍內,除非另有約定。

越南妻子救丈夫同遭電擊身亡,留下鉅額債務:如何處理?

成律師說,如果俊夫婦沒有留下遺囑,那麼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兩人的父母(如果還在世)和兩個孩子將繼承房子和土地使用權。

同時,這些人也需根據所獲遺產份額履行相應的財產義務,包括銀行貸款和其他合法債務。

成律師建議紅英首先要做的是找回所有貸款材料、抵押合同和相關文件,以瞭解父母的財務義務。

之後,家人需要主動聯繫銀行,通知兩名借款人已去世並提供死亡證明,以便銀行考慮適用適當的支持政策。

“應要求銀行考慮暫緩償還債務,在特殊情況下免除或減少利息。同時檢查貸款是否參加信用保險或貸款保險。如果有,家人需要儘快與保險公司聯繫,要求按合同賠付。”成律師說。

他認為,對於像紅英這樣的特殊情況,許多銀行通常會考慮實施人道支持政策,幫助家庭穩定生活。

他還希望地方政府、組織、慈善家繼續共同支持,幫助家庭減輕變故後的財務負擔。

就他個人而言,律師阮忠成表示願意提供免費法律援助,與相關組織和個人合作,尋找最合適的解決方案,幫助孩子們度過這個特別困難的階段。

對於之前簽署的房屋轉讓定金合同,成律師認為家庭需要仔細審查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條款。

如果轉讓無法繼續進行,雙方也應本著善意協商,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