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报》报道,7月30日下午,黎玉俊(45岁,住在西湖乡安寿村)在修理金属屋顶时触电。看到丈夫遇险,吴氏清(39岁,他的妻子)冲进去救他,也触电了。
这对夫妻突然去世,留下年迈的母亲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儿子。
即将进入大学二年级,他们的长子黎红英表示,他并不完全了解父母的全部债务,但根据父母之间的谈话,借款总额约为22亿越南盾,包括银行贷款、亲友借款和其他贷款。
据红英说,他们居住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证已经抵押给银行。事故发生前,由于债务压力,父母也签署了房屋出售定金合同(收到的定金约2亿越南盾)。
根据协议,到2026年8月初,各方将一起去银行办理三方手续,解除资产抵押并完成房屋买卖。
"现在父母去世了,我不知道房子会怎样,父母的债务将如何处理。"红英哽咽地说。
在与《青年报》交流时,律师阮忠成(胡志明市律师团,东海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在岘港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615条规定,继承人须履行死者的财产义务,但仅限于留下的遗产范围内,除非另有约定。

成律师说,如果俊夫妇没有留下遗嘱,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两人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和两个孩子将继承房子和土地使用权。
同时,这些人也需根据所获遗产份额履行相应的财产义务,包括银行贷款和其他合法债务。
成律师建议红英首先要做的是找回所有贷款材料、抵押合同和相关文件,以了解父母的财务义务。
之后,家人需要主动联系银行,通知两名借款人已去世并提供死亡证明,以便银行考虑适用适当的支持政策。
"应要求银行考虑暂缓偿还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免除或减少利息。同时检查贷款是否参加信用保险或贷款保险。如果有,家人需要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要求按合同赔付。"成律师说。
他认为,对于像红英这样的特殊情况,许多银行通常会考虑实施人道支持政策,帮助家庭稳定生活。
他还希望地方政府、组织、慈善家继续共同支持,帮助家庭减轻变故后的财务负担。
就他个人而言,律师阮忠成表示愿意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与相关组织和个人合作,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帮助孩子们度过这个特别困难的阶段。
对于之前签署的房屋转让定金合同,成律师认为家庭需要仔细审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
如果转让无法继续进行,双方也应本着善意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定金。
(编译:Eric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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