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9月1日起6歲以下兒童可在辦理出生證明時直接辦理公民身份證

政府頒佈法令,規定兩組行政手續的電子互聯互通執行:出生登記、常住登記、為6歲以下兒童發放醫療保險卡,以及死亡登記、註銷常住登記、解決安葬費和撫卹金。

統一為6歲以下兒童在VNeID上辦理出生登記和常住登記

據此,法令補充規定了電子互聯互通流程的執行,以連接、共享數據,並在每一項行政手續完成後返回處理結果,而無需等待整個互聯互通流程的全部手續完成,以創造便利。

補充規定按照確保與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和VNeID應用上的電子環境部署同步的方式,處理6歲以下兒童的出生登記和常住登記檔案。

戶籍數據庫與國家人口數據庫之間的電子互聯互通,用於發放個人身份識別碼,在司法部和公安部的各業務系統、軟件上執行。

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時,公安部主持並協調司法部、科學技術部進行檢查、處理,並在收到問題之日起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結果。

該法令還補充了為生育婦女提供財政補助的規定。收到出生登記檔案後,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同時審議決定生育財政補助,並按人口法律規定向生育婦女支付。

常住登記檔案處理的變化

常住登記檔案的處理程序也將有變化。具體而言,司法部的行政手續處理信息系統將出生證明電子版轉移到國家公共服務門戶,進行拆分、將電子檔案轉移到常住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常住登記。

戶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確認信息通過VNeID應用或公安部門業務程序進行。

確認程序執行的通知將發送到組織、個人在國家公共服務門戶上的賬戶、VNeID應用,或自動發送手機短信。通過VNeID應用確認的期限不超過五個工作日。

當申請人在“出生登記、常住登記、發放醫療保險卡”互聯互通流程中提出為兒童辦理公民身份證的請求時,可向6歲以下兒童發放公民身份證。

具體而言,法令規定了電子數據傳遞的順序、方式、數據同步時間、各系統之間接收檔案狀態的反饋時間,以提高協調效率,處理電子互聯互通檔案,以便按照公民身份證法律的規定,將出生證明、醫療保險卡信息整合到兒童公民身份證和電子身份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