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9月1日起6岁以下儿童可在办理出生证明时直接办理公民身份证

越南:自9月1日起6岁以下儿童可在办理出生证明时直接办理公民身份证

政府颁布法令,规定两组行政手续的电子互联互通执行:出生登记、常住登记、为6岁以下儿童发放医疗保险卡,以及死亡登记、注销常住登记、解决安葬费和抚恤金。

统一为6岁以下儿童在VNeID上办理出生登记和常住登记

据此,法令补充规定了电子互联互通流程的执行,以连接、共享数据,并在每一项行政手续完成后返回处理结果,而无需等待整个互联互通流程的全部手续完成,以创造便利。

补充规定按照确保与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和VNeID应用上的电子环境部署同步的方式,处理6岁以下儿童的出生登记和常住登记档案。

户籍数据库与国家人口数据库之间的电子互联互通,用于发放个人身份识别码,在司法部和公安部的各业务系统、软件上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时,公安部主持并协调司法部、科学技术部进行检查、处理,并在收到问题之日起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该法令还补充了为生育妇女提供财政补助的规定。收到出生登记档案后,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同时审议决定生育财政补助,并按人口法律规定向生育妇女支付。

常住登记档案处理的变化

常住登记档案的处理程序也将有变化。具体而言,司法部的行政手续处理信息系统将出生证明电子版转移到国家公共服务门户,进行拆分、将电子档案转移到常住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常住登记。

户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确认信息通过VNeID应用或公安部门业务程序进行。

确认程序执行的通知将发送到组织、个人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上的账户、VNeID应用,或自动发送手机短信。通过VNeID应用确认的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当申请人在“出生登记、常住登记、发放医疗保险卡”互联互通流程中提出为儿童办理公民身份证的请求时,可向6岁以下儿童发放公民身份证。

具体而言,法令规定了电子数据传递的顺序、方式、数据同步时间、各系统之间接收档案状态的反馈时间,以提高协调效率,处理电子互联互通档案,以便按照公民身份证法律的规定,将出生证明、医疗保险卡信息整合到儿童公民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账户中。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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