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上午,交通警察局通報了一起汽車司機撞上載有兒童的摩托車後逃離現場的事件。
事件確定發生在7月26日晚約22時20分。當時,N.Đ.T.(生於2000年,居住在海防市安海坊)駕駛一輛車牌號為15A-556.XX的豐田凱美瑞轎車,從建豐居民區駛往黃梅居民區(安海坊,海防市)。
當行駛至397號門前時,汽車與一輛車牌號為15K1-309.XX的摩托車相撞,摩托車由P.K.S.(生於1992年,居住在海防市安海坊)駕駛,載著妻子和兩個孩子,沿相反方向行駛。
碰撞發生後,N.Đ.T.駕車離開了現場。
接到交通警察局熱線反映後,海防市公安局交警部門立即核實並傳喚司機配合調查。
初步確定原因和過錯為汽車司機未按車道行駛,且未保護現場。所幸無人傷亡,沒有人員損失。

交通警察局表示,根據規定,司機N.Đ.T.將因兩項違法行為被處罰:未按車道行駛,導致交通事故(罰款2000萬至2200萬越南盾);以及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未保護現場(罰款1600萬至1800萬越南盾)。
此外,該司機還被扣駕駛證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