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第九區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假貨罪起訴林氏金娘(43歲)、喬黃雅(39歲);以生產假貨罪起訴杜文北(39歲)、陳國忠(21歲)、林氏夢玲(33歲)和陳氏芳(48歲)。
租用廠房生產假冒玉蘭油、凡士林摻假面霜
根據起訴書,自2023年左右,金娘開始生產和經營各類護膚面霜化妝品。她租用原平新郡新造坊的房屋進行生產。
金娘未按規定進行經營登記,而是自行前往堤岸(原第五郡)購買原料,然後僱請陳氏芳、林氏夢玲和陳國忠等人進行分裝、包裝。在這裡,來源不明的各種面霜被重新混合,灌入塑料罐,並貼上假冒標籤,如:白玉蓮、阿布汀C3C、玉蘭油、凡士林。
經擴大調查,職能部門確認喬黃雅(Hikachi藥品化妝品生產有限公司經理)是向金娘提供原料和成品化妝品的人。
黃雅承認,儘管公司持有生產許可證,但為了獲利,仍直接調配,並僱請員工按照金孃的訂單分裝和粘貼假冒玉蘭油、阿布汀C3C、凡士林等品牌標籤。儘管這些產品是在原平新郡手工生產的,但標籤上卻寫著“泰國製造”或“美國製造”。
而杜文北是唯富包裝印刷有限公司的直接管理運營者,承接了各類假冒標籤、包裝的印刷。杜文北承認,儘管明知客戶沒有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文件,但為了利潤仍指示員工設計併成批印刷假冒標籤。

查獲10240罐假冒知名品牌摻假面霜
2025年7月2日,職能部隊檢查發現並共查獲10240件各類假冒化妝品。根據估價結果,被查獲的假冒財產總價值超過1.04億越南盾。
鑑定結論顯示,這些假冒面霜罐內的活性成分在顏色、氣味、細膩度和化學成分上均與正品不同。
這些貨物全部由金娘主要通過社交媒體平臺分銷,如Facebook賬號“林娘”和TikTok Shop“姑娘化妝品”。金孃的客戶主要是西部和中部各省的批發客戶,貨物通過胡志明市的貨運站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