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8月1日第205/NQ-CP號決議中,越南政府根據內務部的提議,通過了成立北寧中央直轄市的方案檔案。
政府責成內務部牽頭,協調相關部委和機構,充分吸收政府成員的意見,按規定完善關於成立北寧中央直轄市的呈文、方案和國會決議草案。
政府責成內務部長受總理授權,代表政府根據國會、國會常務委員會、國會各機構和國會代表的意見,簽署有關成立北寧中央直轄市的呈文、方案、意見採納報告、說明和檔案修正。
內務部對方案檔案、各項決議草案以及提議和報告的內容負全責。同時,該機構需準備完整的檔案和文件送交國會、國會常務委員會和國會各機構,確保按規定保證質量和時限。
決議還責成內務部主動向國會、國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和說明,確保嚴密、符合規定。同時,需及時向總理報告超出權限的突發問題。
此前,北寧省人民委員會已頒佈第576/ĐA-UBND號方案,關於在北寧省行政地界基礎上成立北寧中央直轄市。
根據方案,北寧省目前自然面積為4713.75平方公里,人口規模近400萬人,下轄99個鄉級行政單位。
北寧地處河內以北的門戶位置,是河內-海防-廣寧經濟三角區的中心。同時,該省還位於北方重要經濟走廊上,具有發展高科技工業、物流以及國內外貿易往來的有利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