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考試違規不要只談道德,那正是不尊崇法治

8月4日上午,越南國會分組討論三項法律草案,其中包括《普法與法律教育法》(修正案)草案。

多位代表用了大量時間分析普法工作中的堵點,從基層組織形式、執行資源到數字時代的宣傳方式。

爭論:是否應強制成立鄉級普法教育協調委員會?

最受關注的內容之一是是否應規定強制成立鄉級普法教育協調委員會。

代表張氏碧幸(胡志明市)認為,地方行政組織改為兩級後,鄉級管理規模大幅擴大,而普法教育是一項經常性任務。

因此她建議不規定為“可以成立”,而應“必須成立”鄉級委員會,同時補充省級委員會對鄉級委員會進行指導、檢查的責任。

越南國會主席:考試違規不要只談道德,那正是不尊崇法治

持同樣觀點的阮氏紅幸代表(胡志明市)也表示,從胡志明市的管理實踐出發,有必要保留鄉級委員會。

她表示,調查顯示,有委員會的地方,各機關、團體之間的配合非常有效;反之,沒有委員會的地方,這項工作幾乎只落在本已身兼多職的司法部門身上。

這位女代表表示,胡志明市將建議成立鄉級委員會,以動員各團體組織參與並確保實施效果。

越南國會主席:考試違規不要只談道德,那正是不尊崇法治

當紅幸代表發表觀點時,國會主席立即交流說:“這也是政府的意見。”他表示,該問題已在國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目前仍在繼續徵求更多意見後再作決定。

隨後,陳氏妙翠代表表示,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已廣泛徵求專家、法律報告員、團體和基層幹部的意見。結果顯示,大多數人“懇切建議”成立鄉級委員會。

她認為,機構改革後,鄉級法律工作不再有專門牽頭單位;如果沒有委員會,各團體、專業部門之間將缺乏協調機制,經費安排也難以得到優先保障。

“如果沒有鄉級委員會,在組織開展宣傳、普及、法律教育工作時會遇到很多困難,”妙翠代表說。

她還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制定統一規定,而不是由各地自行決定。

修改《普法與法律教育法》不僅是司法部門的任務,而是整個政治體系的任務,因為當前最大的堵點在於法律執行環節。如果把這部法律做好,國會頒佈的各項法律和決議才能真正落實到民眾、企業和受益對象。—— 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

考試違規就是沒有崇尚法治

越南國會主席:考試違規不要只談道德,那正是不尊崇法治

國會主席花大量時間分析的大方向是必須從根本上革新普法方式。

在就此內容交流時,國會主席要求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建設國家普法教育數字生態系統;發展開放數據,與AI、法律諮詢聊天機器人集成,並建立反饋接收機制、衡量民眾可及性,而不是僅在電子門戶上發佈PDF文件。

他特別強調:“我提醒要明確區分特殊群體,並對普法教育內容進行個性化定製。”

他認為,現行法律已確定一些特殊群體,如少數民族同胞、殘疾人、服刑人員等,但方式仍過於籠統。草案需要按地區、年齡、生計領域補充量化標準,以制定適合各對象群體的內容。

越南國會主席:考試違規不要只談道德,那正是不尊崇法治

他指出,當前的一個不足是對少數民族同胞的法治宣傳在地域、語言和傳播方式上仍面臨諸多障礙。

“需要從泛泛宣傳轉向切身相關宣傳。也就是說,民眾從事什麼職業、生活在哪個地區,就能優先接觸到直接影響其權益的法律規定,”國會主席強調。

他特別提醒要從學校開始培育崇尚法治的文化。“最近一些地方發生考試違規,有人說是因為道德問題。我說不是。那是沒有崇尚法治,不是道德問題,因為法律已有規定卻仍然違反,就是違法。在學校裡,考試違規、作弊就是違法。”國會主席說。

國會主席還建議進一步將村老、村長、有威望人士和社區自治模式的作用法律化;同時改革學校法律教育,通過模擬法庭、辯論、分析社交媒體案例等方式進行體驗式教學,而不只是傳授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