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阮功龍提議研究為沒有機會入伍者提供其他奉獻形式,以確保公平並動員更多國家資源。
8月4日上午在國會分組討論《關於修改補充9部軍事國防法律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時,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專職委員阮功龍代表提出,許多適齡公民沒有機會履行兵役。
他表示,以前曾有過建議未服兵役者以金錢方式貢獻的方案。然而,由於問題提出方式和宣傳不當,引起了輿論反應。
“我贊成有必要制定方案,讓沒有機會參軍或履行兵役的人能夠以某種形式表達對祖國的貢獻”,阮功龍說。
該代表引用了許多國家的經驗,其中未入伍的公民在超過入伍年齡後仍以其他形式履行對國家的義務。他建議起草機構研究合適機制,既創造奉獻機會,又動員更多資源。

大將潘文江,副總理兼國防部長,表示目前有其他形式履行軍事任務,如參加常備民兵或在國防經濟團擔任志願青年。
許多已畢業的大學生、大專生正志願參加邊境和偏遠地區的國防經濟團。國防部將繼續研究擴大履行兵役形式的可能性。
據潘文江大將稱,具有大學、大專學歷的青年入伍比例日益增加,一些地方達到30-40%。許多有條件家庭也希望子女參軍以鍛鍊紀律、意識和責任感。完成兵役後,公民可以繼續在軍隊工作或返回從事專業工作。

替代義務的提議曾在2014年討論《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時被一些國會代表提出。當時代表阮功鴻引用了多國經驗,允許未入伍者參加勞動或代繳款項,以確保適齡公民之間的公平。
代表黃文性提議,沒有條件入伍的公民參加全民國防建設、青年志願隊、突擊隊或國防安全工程,時間和政策相當於履行兵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