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貫徹部署中央三中全會決議

胡志明市以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召開會議,從中心會場——位於胡志明市旭和坊的婆賢清關街111號市委禮堂,連接至各地方、機關、單位的分會場。

根據會議議程,與會代表聽取並貫徹了9個重點專題,部署落實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決議。

具體包括:關於革新越南發展模式的決議;關於建設和發展越南成為強大海洋國家的決議;關於修改《土地法》及相關法律的觀點和方向的決議;關於在新時期保護環境、主動應對氣候變化的結論。

同時傳達貫徹關於黨員不得從事的行為的規定;關於繼續完善和有效運行政治體系總體組織模式、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結論;關於修改、補充2026年4月8日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執行《黨章》的第20-QĐ/TW號規定的決議。

關於建設紀律、安全、文明、和諧、發展社會的決議;關於國家安全戰略的決議;貫徹市委在基層細化落實各項計劃、行動方案的工作。

在主會場出席會議的有:黨中央委員、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黎國峰;黨中央委員、市委副書記、越南祖國陣線胡志明市委員會主席阮福祿;市委副書記文氏碧雪以及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市人民委員會領導及各廳局、部門單位負責人。

此前,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7月20日至24日在河內舉行。

在審議和討論政治局的呈文和報告後,中央執行委員會高度統一了關於黨建、政治體系、國家發展和保衛的多項重大主張和政策。

7月29日,政治局召開了全國會議,研究、學習、貫徹和部署落實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決議。

胡志明市貫徹部署第三次全體會議決議會議與會代表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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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會場出席會議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