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發揮芹椰、蓋梅-施威優勢發展海洋經濟

在8月7日上午於胡志明市舉行的貫徹落實越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決議的會議上,越共中央候補委員、市委常務委員、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陳述了落實關於將越南建設成為強大海洋國家的第20號決議的行動計劃。

據阮孟強介紹,該計劃旨在將第20號決議的觀點、目標、任務和解決方案充分具體化為符合胡志明市發展條件的具體計劃、項目、規劃和任務。

從而在政治體系的認識和行動上形成統一,發揮各級、各部門、地方、企業界和人民在快速可持續發展海洋經濟中的綜合力量。

同時有效發揮城市的特殊機制和政策;同步挖掘港口系統、海域、沿海地區和新發展空間的潛力與優勢;將海洋經濟發展與城市、服務、工業、物流、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發展相結合。

關於到2030年的主要指標,阮孟強表示,該市力爭地區生產總值(GRDP)年均增長至少達到11%。

到2030年,人均GRDP至少達到14,500美元。數字經濟約佔GRDP的40%。

對於接入國家電網的海上風電,將發展1個裝機容量500兆瓦的南部1號風電項目,物流成本降至GRDP的12%以下,海洋島嶼旅遊總收入年均增長14%。

力爭按規劃和資源平衡能力完成100%的沿海公路;同步升級內河航道。

確保100%沿海重點地區、目標、工程、海港、島嶼和重要海上交通線制定保護方案;維護國防、安全、主權、社會秩序和安全……

越南胡志明市發揮芹椰、蓋梅-施威優勢發展海洋經濟

根據行動計劃,胡志明市將繼續審查完善機制和政策,以有效開發海洋經濟發展資源,最大限度運用中央給予特殊都市的機制,主動提出特殊政策以發揮龍頭作用。

胡志明市將開發利用特殊都市區、自由貿易區、綜合物流區、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開發(TOD)模式和開放式港區等機制。

特別是審查更新相關規劃,發揮港口系統、芹椰、蓋梅-施威和昆島的優勢,同步規劃沿海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將海洋資源開發與國防、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相結合。

提升蓋梅-施威-芹椰港口群和國際客運港的能力與效率。同時發展開放式港區、海事代理、保險、海事金融和國際供應鏈服務,將芹椰、頭頓和昆島打造成為高質量聯動目的地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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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海洋基礎設施,形成胡志明市海洋經濟中心

胡志明市優先調動並有效使用資源,以同步投資海洋、港口、物流、交通和數字基礎設施;發展跨區域連接工程,形成現代物流中心、自由貿易區和為海洋經濟服務的功能區域。

同時吸引戰略投資者,發展具有引領作用的海洋企業;大力推進沿海基礎設施、物流、港口-工業-服務園區朝著現代、綜合方向發展;發展綠色、智慧、適應氣候變化的海洋都市和高附加值的海洋經濟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