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北寧省公安廳配合公安部刑事警察局,對阮文亥(又名慶斯凱)、胡文科和陳廷協(又名“風扇王”)3名嫌疑人提起公訴,涉及在社交網絡上因慈善活動產生的矛盾。
其中,慶斯凱和胡文科因“擾亂公共秩序”罪被起訴,慶斯凱和風扇王因“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和個人合法權益”罪被起訴。
據慶斯凱供述,他到風扇王的工廠直播是因為不想“錯過增加觀看量的機會”,“罵得越多,觀看量越多,觀看人數越多”。胡文科則表示直播的目的也是為了吸引互動、點贊以賣貨。
從起訴3名嫌疑人這一事件,提出的問題是,在嚴肅處理的同時,也需要有阻止“網絡流氓”悠閒傳播不良信息賺錢的解決方案。
不要讓壞事變成“商業模式”
國會代表裴懷山(河內)在接受《年輕人報》採訪時指出,北寧公安起訴慶斯凱、胡文科和風扇王,應被看得比一個具體案件更廣。
據信息,這3人多次直播爭吵,內容令人反感,互相侮辱以增加觀看量、互動並擴大社交網絡影響力。從網絡罵戰,事件還被推至現實中的擾亂行為。
他說,最令人擔憂的是,一種扭曲的機制正在形成,越罵、越震驚、越製造衝突,觀看量越高;觀看量越高,越有人關注、廣告、銷售和賺錢的機會。
“如果不阻止,我們無意中讓壞事變成‘商業模式’,讓失範行為被金錢和名聲所回報”,山先生說。
因此,他強調處理“網絡流氓”不能只等行為超過刑事門檻才幹預。
需要及早阻止這個惡性循環:違規 – 出名 – 賺錢 – 繼續違規。
傳播不良內容的人必須承擔責任,但平臺也不能置身事外,因為它們的算法助長了震驚內容的放大,而商業機制又將這種關注轉化為收入。
因此,山先生認為需要堅決、及時處理那些經常侮辱、煽動、擾亂、傳播虛假信息的賬號;屢犯者必須被封禁或刪除。
同時強制平臺減少推薦、停止分享收入、關閉違規內容和賬號的賺錢功能。
同時增加廣告企業、品牌和商業主體的責任,不讓廣告資金繼續滋養那些“靠惡名出名的人”。
“網絡空間不能是無法無天的區域,更不能成為那些蔑視社會規範的人輕易將粗俗、暴力和侮辱轉化為利潤的地方。
要建設一個健康的文化數字環境,信息必須足夠強大:表達自由始終與責任同行。
出名不能是失範的許可證,尤其不能讓任何人從毒害網絡環境中賺錢”,山先生補充強調。
另一位國會代表鄭氏秀英(林同省)指出,最近的事件表明,“網絡流氓”不再僅僅是個別在社交網絡上發表失範言論的個人,而是已經形成了一種通過煽動、震驚、製造衝突、吸引互動來賺錢的模式。
她說,要阻止“網絡流氓”,必須及時嚴肅處理網絡空間上的違法行為。
不能容忍一個人不斷直播辱罵、威脅、煽動、散佈虛假信息,甚至帶有犯罪跡象,卻仍繼續活動,繼續製造影響並長期賺錢。法律已有處理工具,問題是要及早發現、準確定性並處以足夠威懾力的處理。
同時要打擊經濟利益。這一點非常重要。如果一個賬號被處罰後仍能從數百萬觀看、廣告、直播、賣貨或其他資助形式中賺錢,那麼威懾效果將有限。
她強調需要增加平臺和中間方在防止從違法內容中賺錢的責任,同時在有法律依據時控制從違法活動中獲得的資金流。

避免將聲名狼藉的人物變成“名人”
國會代表阮氏越娥(海防)指出,要限制“網絡流氓”,必須讓生產有害內容不再是一個可以賺錢的職業。平臺需要有停止分享收入、限制廣告、鎖定賺錢功能並降低推薦可能性的機制。
同時,需要控制來自廣告、銷售、贊助、商業直播的收入,若有跡象表明違反稅務、經營或非法資金,必須依法檢查處理。
她還強調,跨境平臺的責任必須更強烈地提出。不能讓算法一方面放大震驚內容以吸引用戶,另一方面又將社會後果視為發佈者個人的責任。
同時,社區也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每一次出於好奇的觀看、分享都可能無意中為失範內容助燃。因此,需要解決方案,避免將聲名狼藉的人物變成“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