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剛發佈了第18號指示,繼續領導和指導開展動員人民積極捐地以新建、升級、拓寬市內道路和巷道的運動。

據此,市委常委會責成各坊、鄉、特區的黨委對現有道路和巷道進行審查、統計;按照‘國家與人民共同參與’的方式登記工程目錄和年度執行指標,並符合當地規劃和資源能力。

各地被要求主動制定計劃,將運動與城市整修、新農村建設、文明城市相結合。目標是升級、拓寬當地現有道路和巷道總數的至少10%。

其中,優先考慮寬度小於2米的巷道、連接交通系統的線路以及存在消防安全風險的區域。

市委還要求建立社區監督小組,應用數字平臺公開、透明地接收捐款資金的賬戶。

對於自願捐地但住房、工程或生活、生產、經營條件受到重大影響的居民,各地需要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支持措施,以在人民中達成共識。

特別是,道路和巷道的升級、拓寬必須與電力、電信電纜地下化,改造供排水系統和消防供水口同步進行。

市委要求克服施工不協調、多次開挖回填造成浪費和民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