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綜合各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意見的基礎上,胡志明市建設廳正在研究並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調整公路工程及技術基礎設施系統的分級管理。
根據預定方案,二環路範圍內——包括阮文靈路、富美橋、武志公路、河內公路、杜梅路、黎德英路、黎可漂路——基本上維持第36號決定中的分級標準。
建設廳表示,二環內是中心區域,集中了許多機關、行政辦公地點。這裡也經常舉辦重要的政治、文化活動,對安全、國防有較高要求。
該區域交通密度高,目前佔全市28個擁堵點中的22個。處理擁堵需要採取重組交通、遠程分流、調整信號燈週期、管理交通需求以及優先公共交通等措施。
據建設廳稱,研究、選擇處理方案必須基於整個路網範圍內的交通模擬,評估跨線路、跨區域影響,並在全市範圍內進行調節。因此,需要由市級直接管理、協調、統一組織。
該區域還集中了許多公交線路、城市軌道交通線路、中轉樞紐和為公共交通服務的設施。交通信號燈系統已投資得較為同步,有466個控制櫃連接至城市交通運營管理中心。

對於二環外區域,市級管理國道、省道、城市主幹道、高架路、環線路及連接各大區域的線路。
該市還管理直接連接或主要服務於海港、大型內河港口、物流中心、大型貨物運輸區域的線路。
此外,還包括連接新山一機場、國家鐵路站和大型交通樞紐的線路;一級以上公路隧道的線路;以及具有重要國防、安全作用的線路。
胡志明市按路線管理人行道
鄉級管理行政地界內不屬於上述情況的其餘路線。對於位於兩個鄉級單位分界線上的路線,各地方協調統一由其中一個單位作為全線管理牽頭單位。
關於人行道,哪個層級管理路線就由該層級管理該路線上的人行道。在市級管理的路線與鄉級管理的路線交叉路口,由市級管理交叉路口範圍。
交通信號燈、攝像頭、交通數據採集系統、載重控制工程、電子顯示屏及其他智能交通設備繼續按照第36號決定進行分級。
據建設廳介紹,這樣做是為了統一管理、運營、維護、連接和數據共享。由於胡志明市公安有權通過信號燈系統指揮、調控交通,因此需要有一個牽頭單位來管理、開發、運營和維護該系統,以與市公安局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