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Viettel主席曹德勝介紹,6G網絡可以更快地傳輸數據,服務於需要大量連接的數字應用,但需要更多的發射站。
8月13日上午,國會討論了關於修改、補充《無線電頻率法》、《電信法》、《電子交易法》和《技術轉讓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
基於電信網絡發展的實際,中將曹德勝,越南軍用工業電信集團(Viettel)主席兼總經理認為,越南需要從現在開始為5G之後的下一代網絡準備基礎設施。
他認為,隨著技術發展,電信網絡可以使用高達70-80 GHz的頻段。頻率越高,可開發的帶寬越大,但穿透障礙物的能力和覆蓋範圍更有限,這意味著網絡必須擁有更密集的發射站。
這就是Viettel主席認為被動電信基礎設施規劃,特別是發射站預留位置,需要先行一步的原因。儘早準備有助於企業在新技術商業化時有空間部署網絡,同時可以共用基礎設施以減少重複投資。

目前越南每個發射站位置約有820人,基礎設施密度與許多發達國家相比仍然較低。如果提前規劃,企業可以主動投資和共享基礎設施,而不是等到需求出現時才尋找建站地點。
5G的部署實踐表明,基礎設施和頻譜資源必須在正確的時間做好準備。在企業獲得頻段後,5G網絡已覆蓋約92%的人口。越南移動寬帶速度從51 Mbps提升至180 Mbps,增長了3.5倍,世界排名從第58位上升至第13位。
曹德勝先生認為,頻譜資源不僅需要“合理定價”分配,還必須“適時”分配。每個頻段的價值取決於技術的成熟度、設備生態系統和市場需求。在技術和市場準備就緒時進行分配將有助於更有效地開發,而遲遲不投入使用可能會降低資源價值。
據Viettel主席介紹,2022年修訂《無線電頻率法》為4G、5G頻段的拍賣和分配奠定了基礎。隨後舉行的拍賣為預算帶來近17萬億越盾,同時幫助企業獲得投資網絡的資源。
對於電信基礎設施,允許共享的機制有助於限制重複投資並降低成本。目前基礎設施共享率達到21%。在自然災害期間,曾有超過1000萬用戶被漫遊到其他網絡以保持通訊。
持同樣觀點,需要為未來技術做好法律準備,國會代表、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專職委員閉忠英認為,法律不應只解決現有技術,還需要足夠開放以迎接新模式。
他建議建立機制,使6G、衛星網絡、衛星到設備的直接連接以及工業專用網絡可以在不必等待修法的情況下進行試驗。頻譜共享、集成衛星網絡試驗以及電信基礎設施與交通、電力、照明、公共工程共享的機制也需要擴大。

在國會作解釋時,副總理胡國勇表示,本次法律草案的重點是削減經營條件、頻段許可、基礎設施共享和發展科技市場。
據副總理稱,基礎設施規劃、頻率分配和再利用將通過法令具體化。基礎設施共享必須確保各方權益、技術上可行且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修改《無線電頻率法》、《電信法》、《電子交易法》和《技術轉讓法》四部法律的法律草案預計將於8月24日提交國會審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