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次超速違章,其中多次超速幅度屬於危險級別(超過35公里/小時),富壽省一名47歲司機共計被罰款4.74億越盾。

越南交警局表示,居住在富壽省春隴鄉的這名司機,其96次違章均由AI攝像頭記錄在阮必成路上,該路屬於越池市雲富坊。這條道路全長超過10公里,不同路段最高限速為30至50公里/小時。涉事車輛為小型汽車Matiz,車齡較老,價值不到1億越盾。

僅在2026年7月,該車就被記錄到21次超速違章,主要集中在清晨和傍晚。其中,15次超速10至20公里/小時,4次超速20至35公里/小時,2次超速5至10公里/小時。甚至有7天裡該車違章2次以上。

尤其,AI系統多次記錄到該車在同一條路上相隔幾分鐘的違章。例如7月16日,兩次違章僅相隔7分鐘;7月3日晚相隔6分鐘。僅7月21日至23日期間,該車每天超速3次,其中多次超速幅度超過20甚至35公里/小時的危險級別違章。

越南富壽省車主為何被罰款高達4.74億越盾?

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對汽車駕駛員超速違章的罰款從80萬至1400萬越盾不等,並根據超速程度扣減駕駛證分數。

其中,超速5至10公里/小時處以80萬至100萬越盾罰款(不扣駕駛證分);超速10至20公里/小時罰款400萬至600萬越盾(扣2分);超速20至35公里/小時罰款600萬至800萬越盾(扣4分);超速35公里/小時以上罰款1200萬至1400萬越盾(扣6分)。

在與警方配合調查時,司機還被認定存在三項額外違章:未購買有效的車主民事責任強制保險;駕駛未取得安全技術和環保檢驗合格證的汽車上路;車輛變更所有人時未辦理登記和號牌手續。第一項違章罰款40萬至60萬越盾;第二項罰款300萬至600萬越盾;最後一項罰款400萬至600萬越盾。

據交警局稱,這輛Matiz車已被多次轉手。第一位車主在河內市清烈鄉,未辦理過戶和收回號牌手續。因此,當違章發生時,系統不斷向舊車主在河內市清烈鄉的註冊地址發送非現場處罰通知。這些通知均石沉大海,沒有送達實際管理和使用車輛的人。

富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隨後進行核實,並於8月12日通知了正在富壽省春隴鄉使用該車的人。

交警局進一步解釋違規通知方式時表示,公安機關將直接向車輛登記證書上的註冊地址寄送紙質文件。同時,系統通過VNeID、VNeTraffic、iHanoi等數字應用自動發送附帶圖片的電子通知,或在交警局電子信息門戶網站上更新供民眾查詢。

如果超過規定期限車主仍未前來處理,違章信息將被髮送至居住地的鄉、坊公安機關,同時向機動車檢驗系統發送攔阻警告。

目前,除了對這名男司機處以4.74億越盾罰款外,職能部門還在考慮對舊車主未收回號牌的行為進行處罰,罰款金額為400萬至600萬越盾。

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