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電視臺(VTV)8月17日晚的時政新聞播報了關於阮輝自路(河內)發生的交通事故的信息,該事故由第十四屆國會對外委員會副主任阮士剛駕駛汽車造成。
該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有關部門已核實、調查、查明原因並作出處理結論。
遇難者為父女二人,其中女兒死亡,父親受傷。目前受傷的受害者健康狀況相對穩定。該事件隨後由河內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受理。處理結果已通知受害者家屬。
至今,事件已過去一年多。
越南公安部:不要分享未經核實的阮輝自路交通事故信息。
死者家屬的父親杜越雄向關心此事及家人的網友表示感謝。“不過事情已經過去了,所有問題都已被調查機關清楚解決。我完全同意調查機關的結果。我們對調查機關對家人事件的處理方式沒有投訴或疑問。”雄先生說。
遇難者的父親同時表示,在過去一年中已逐漸恢復,生活逐漸回到正軌。“非常希望事情能早日了結,讓我們的家庭能像其他家庭一樣過上正常的生活。”雄先生說,同時希望網友更加清醒,不要被反動勢力的煽動所捲入。
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河內市公安局與同級人民檢察院配合進行了現場勘查、車輛痕跡檢驗、車輛碰撞方向分析,並聽取相關各方的證詞。
“核實結果確定事故是由於阮士剛先生錯誤駛入車道和道路的行為造成的”,據VTV新聞報道。
河內市公安局副局長阮德龍上校表示,調查機關在全面評估所收集的證據材料的基礎上,確定阮士剛先生違反了關於參與道路交通的規定——刑法第260條第1款的規定。
“阮士剛先生已如實供述了其全部行為,積極彌補後果,得到了受害者家屬的認可,並有請求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書面申請。受害者家屬也申請有關機關儘快結束此案,以便家庭穩定生活。”阮德龍上校稱。
龍先生同時表示,調查過程中確定阮士剛先生體內無酒精濃度。已確定司機持有符合規定的駕駛執照。
“根據已收集的證據材料,在客觀全面評估的基礎上,對照法律規定,阮士剛先生完全具備免除刑事責任的條件。”河內市公安局副局長補充道。
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吳鴻山表示,交通事故發生後,河內市人民檢察院立即指派檢察員配合調查機關及相關單位進行現場勘查、收集材料。
“對於調查機關作出的訴訟決定,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已進行監督,認為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的決定符合法律規定。”吳鴻山先生說。

與此同時,公安部辦公廳主任、公安部發言人阮國瓚少將表示,公安部已經發現反動勢力、壞分子,尤其是越新恐怖分子的各種極其危險的煽動、製造混亂的陰謀和意圖。
據瓚先生稱,上述情況中,他們故意將上述單獨事件與一些其他事件串聯起來,以影響、拉攏青年、學生、大學生,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針對上述情況,公安部勸告民眾保持清醒、提高警惕。每個人,尤其是年輕人,在上網時應建立自己的“數字空間天然免疫力”,不要分享未經核實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