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电视台(VTV)8月17日晚的时政新闻播报了关于阮辉自路(河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信息,该事故由第十四届国会对外委员会副主任阮士刚驾驶汽车造成。
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有关部门已核实、调查、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结论。
遇难者为父女二人,其中女儿死亡,父亲受伤。目前受伤的受害者健康状况相对稳定。该事件随后由河内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受理。处理结果已通知受害者家属。
至今,事件已过去一年多。
越南公安部:不要分享未经核实的阮辉自路交通事故信息。
死者家属的父亲杜越雄向关心此事及家人的网友表示感谢。“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所有问题都已被调查机关清楚解决。我完全同意调查机关的结果。我们对调查机关对家人事件的处理方式没有投诉或疑问。”雄先生说。
遇难者的父亲同时表示,在过去一年中已逐渐恢复,生活逐渐回到正轨。“非常希望事情能早日了结,让我们的家庭能像其他家庭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雄先生说,同时希望网友更加清醒,不要被反动势力的煽动所卷入。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河内市公安局与同级人民检察院配合进行了现场勘查、车辆痕迹检验、车辆碰撞方向分析,并听取相关各方的证词。
“核实结果确定事故是由于阮士刚先生错误驶入车道和道路的行为造成的”,据VTV新闻报道。
河内市公安局副局长阮德龙上校表示,调查机关在全面评估所收集的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确定阮士刚先生违反了关于参与道路交通的规定——刑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
“阮士刚先生已如实供述了其全部行为,积极弥补后果,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认可,并有请求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申请。受害者家属也申请有关机关尽快结束此案,以便家庭稳定生活。”阮德龙上校称。
龙先生同时表示,调查过程中确定阮士刚先生体内无酒精浓度。已确定司机持有符合规定的驾驶执照。
“根据已收集的证据材料,在客观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照法律规定,阮士刚先生完全具备免除刑事责任的条件。”河内市公安局副局长补充道。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鸿山表示,交通事故发生后,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指派检察员配合调查机关及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收集材料。
“对于调查机关作出的诉讼决定,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已进行监督,认为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吴鸿山先生说。

与此同时,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发言人阮国瓒少将表示,公安部已经发现反动势力、坏分子,尤其是越新恐怖分子的各种极其危险的煽动、制造混乱的阴谋和意图。
据瓒先生称,上述情况中,他们故意将上述单独事件与一些其他事件串联起来,以影响、拉拢青年、学生、大学生,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针对上述情况,公安部劝告民众保持清醒、提高警惕。每个人,尤其是年轻人,在上网时应建立自己的“数字空间天然免疫力”,不要分享未经核实的信息。
(编译:Eric;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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