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安江省公安廳電子門戶網站收到4條反映和舉報,內容涉及欺詐遊客行為,並認為永濟坊公安在處理案件時未盡責。
經核實,永濟坊公安確認上述反映內容為虛假信息,與事實不符。
公安部門確認提供上述信息的人是P.T.T.。(居住於安江省永濟坊)。
在公安機關,T.承認因與永濟坊一些從事旅遊業務的個人和組織存在矛盾,因此向安江省公安廳提供了不實信息,目的是損害聲譽和進行個人報復。
隨後,永濟坊公安製作筆錄並決定對T.處以35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因其故意向職權機關和組織報告虛假、不實信息。
安江省公安廳提醒民眾向職能部門提供信息、報案時,必須確保真實、準確、客觀。
不要因矛盾或個人目的而故意提供虛假、不實信息,影響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影響公安機關接收、核實、處理信息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