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矯正牙齒起糾紛,女醫生與顧客發生肢體衝突
據案情,2021年8月左右,阮氏雪貞作為雪貞牙科診所的老闆,以2000萬越南盾的價格為阮氏前草女士進行牙齒矯正。5年後,雪貞牙科診所拆除了所有托槽,結束了對前草女士的矯正。
拆掉牙套後,前草女士出現牙痛。她認為這是診所的過錯,要求解決,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方案。
隨後,前草女士到診所要求做牙齦切除併購買3支牙齒美白劑,總金額440萬越南盾,但未付款,因為她認為牙齒修復問題尚未徹底解決。
2025年9月3日下午2時30分左右,前草女士與朋友陳氏芳鴛一起前往位於盛通坊的雪貞牙科診所,直接與雪貞女士會面並要求賠償。雪貞女士不承認前草女士的矯正失敗,並要求前草女士離開,但前草女士不肯離開。
雙方發生衝突,雪貞女士拿起一根棍狀物抵住前草女士的頸部,將她按倒在沙發上。看到前草女士正用手機拍攝,雪貞女士奪過手機摔在地上。
隨後,鴛女士將事發現場視頻發佈到社交媒體,引發公眾關注。雪貞女士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起訴。
“顧客不尊重成果才致我發怒”
在法庭上,雪貞女士稱前草女士不尊重她的勞動成果,還侮辱她。她要求前草女士離開,但對方不走,鴛女士還在拍攝。
“我不想別人拍攝我的診所,所以發生了推搡。過程中,前草女士的手機掉在地上摔碎了屏幕。當時我一時衝動才那樣做,我非常後悔。”雪貞女士說。
然而,前草女士在法庭上認為是雪貞女士先發短信威脅她,例如稱她為騙子、想撈錢,還將以誣告罪起訴她。前草女士要求雪貞女士賠償超過11億越南盾,包括住院費、其他費用及牙齒矯正費等。
關於前草女士損壞的手機,雪貞女士的丈夫A先生購買了一部iPhone 13(價值1157萬越南盾)賠償給她,但前草女士拒絕接受,因為她認為雪貞女士還沒有向她道歉。對於這項賠償要求,雪貞女士請求法庭依法處理。
在法庭上,胡志明市第七區人民檢察院代表建議法院判處雪貞女士2年6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但緩刑。
民事方面,檢察院代表建議法院支持從入院到出院期間的治療費及相關費用的賠償請求,其他請求則建議不予支持。關於牙齒矯正產生的賠償請求,檢察院建議另案民事處理。
最後陳述時,雪貞女士轉身向坐在下方的前草女士和鴛女士道歉。審判委員會決定延長評議時間,將於8月26日11時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