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被罰款,興安省一名司機在汽車上安裝了兩個車牌,並在河內多條街道上行駛。
8月24日晚,河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表示,已對這名男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在同一輛車上安裝兩個不同車牌的行為進行記錄並處罰。
此前8月21日,社交媒體上流傳一段視頻,記錄了一輛轎車在河內街道上行駛時,車頭和車尾掛著兩個不同的車牌。

接到信息後,道路交通警察隊第3隊進行了核實。通過AI攝像頭系統,職能部門準確追蹤了該車輛的行駛軌跡,發現車前掛的是興安省車牌,車後掛的卻是寧平省車牌。
交警確認駕駛者為一名38歲男性司機,居住在興安省,並將其傳喚至交警部門。在公安機關,該男子承認那輛紅色電動汽車只登記了興安省車牌。由於擔心攝像頭系統記錄並處罰,他擅自取下另一輛車的車牌掛在自己車後,以逃避處罰。
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道路交通警察隊第3隊已對該男司機作出行政處罰筆錄,其行為是“駕駛車輛安裝與車輛註冊證明不符的車牌”。該司機將面臨23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被扣除駕駛證10分。
越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