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市委召開貫徹落實《城市發展法》的會議

8月26日上午,胡志明市市委以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召開貫徹實施《城市發展法》的會議,主會場設在市政廳。

此次會議是在國會通過該法律僅兩天後舉行的,該法律被視為胡志明市在新時期發展的“制度助推器”。

出席會議的有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流光,以及市委常務委員會、常委、市人民議會、市人民委員會和各廳局、地方領導。

會上,胡志明市市委將重點貫徹《城市發展法》的核心內容、新亮點、特殊機制和突破性政策。

同時部署市委常委會指示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關於組織實施法律的計劃,其中確定了需要立即開展的任務和制定具體化文件的路線圖。

越南胡志明市市委召開貫徹落實《城市發展法》的會議

會上,胡志明市還預計發起一場高潮競賽,以制定、完善和頒佈具體化文件和實施《城市發展法》。

按照市委的計劃,會後各級黨委、黨組織、機關和單位將按照職能、任務和權限抓緊具體化和組織實施;加強檢查、監督和督促,確保《城市發展法》同步、統一、有效實施。

此前,在國會通過《城市發展法》(8月24日)後僅一天,胡志明市市委就發佈了關於領導、指導組織實施《城市發展法》的指示。

指示明確指出,《城市發展法》由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特別會議通過,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對於將黨關於建設和發展胡志明市的主張制度化具有特別重要意義——該市是特殊都市,是全國和地區經濟、金融、文化、社會、科技、創新創業和國際融入的重要中心。

及時、同步、統一、務實、有效地具體化和組織實施法律是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這對於讓法律規定的特殊、突破性機制和政策迅速付諸實踐,轉化為發展資源和動力;提高治理效能和效率,改善投資營商環境以及人民生活質量具有決定性意義。

越南胡志明市市委召開貫徹落實《城市發展法》的會議

為充分發揮《城市發展法》的價值和效果,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織、政府、越南祖國陣線、各政治社會組織、機關、單位和地方深入貫徹法律的地位、作用、意義和核心內容;在全政治體系、人民和企業界中形成高度的認識和行動統一。

確定組織實施法律是中心任務,與落實政治局第09號決議、市委執行委員會第21號行動計劃以及胡志明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2025-2030年任期)決議緊密相聯;助力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在新時期創造快速、可持續發展動力。

《城市發展法》為胡志明市拓寬發展空間

第十六屆國會於8月24日通過了《城市發展法》,465/474名與會代表贊成。該法建立新的制度框架,增加分權,賦予胡志明市在市理、調動和分配發展資源方面更多主動權。

胡志明市將適用特殊都市發展機制,包括自由貿易區、綜合物流園區、新經濟模式和國際金融中心。

該市還被賦予更多財政、投資、發行債券以及決定部分項目投資主張的權力。

該法預計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關於胡志明市按照新機制頒佈規範性文件的程序的規定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