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市委召开贯彻落实《城市发展法》的会议

越南胡志明市市委召开贯彻落实《城市发展法》的会议

8月26日上午,胡志明市市委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贯彻实施《城市发展法》的会议,主会场设在市政厅。

此次会议是在国会通过该法律仅两天后举行的,该法律被视为胡志明市在新时期发展的“制度助推器”。

出席会议的有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以及市委常务委员会、常委、市人民议会、市人民委员会和各厅局、地方领导。

会上,胡志明市市委将重点贯彻《城市发展法》的核心内容、新亮点、特殊机制和突破性政策。

同时部署市委常委会指示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法律的计划,其中确定了需要立即开展的任务和制定具体化文件的路线图。

越南胡志明市市委召开贯彻落实《城市发展法》的会议

会上,胡志明市还预计发起一场高潮竞赛,以制定、完善和颁布具体化文件和实施《城市发展法》。

按照市委的计划,会后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和单位将按照职能、任务和权限抓紧具体化和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监督和督促,确保《城市发展法》同步、统一、有效实施。

此前,在国会通过《城市发展法》(8月24日)后仅一天,胡志明市市委就发布了关于领导、指导组织实施《城市发展法》的指示。

指示明确指出,《城市发展法》由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对于将党关于建设和发展胡志明市的主张制度化具有特别重要意义——该市是特殊都市,是全国和地区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创新创业和国际融入的重要中心。

及时、同步、统一、务实、有效地具体化和组织实施法律是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这对于让法律规定的特殊、突破性机制和政策迅速付诸实践,转化为发展资源和动力;提高治理效能和效率,改善投资营商环境以及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决定性意义。

越南胡志明市市委召开贯彻落实《城市发展法》的会议

为充分发挥《城市发展法》的价值和效果,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机关、单位和地方深入贯彻法律的地位、作用、意义和核心内容;在全政治体系、人民和企业界中形成高度的认识和行动统一。

确定组织实施法律是中心任务,与落实政治局第09号决议、市委执行委员会第21号行动计划以及胡志明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决议紧密相联;助力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在新时期创造快速、可持续发展动力。

《城市发展法》为胡志明市拓宽发展空间

第十六届国会于8月24日通过了《城市发展法》,465/474名与会代表赞成。该法建立新的制度框架,增加分权,赋予胡志明市在市理、调动和分配发展资源方面更多主动权。

胡志明市将适用特殊都市发展机制,包括自由贸易区、综合物流园区、新经济模式和国际金融中心

该市还被赋予更多财政、投资、发行债券以及决定部分项目投资主张的权力。

该法预计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关于胡志明市按照新机制颁布规范性文件的程序的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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