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慶和省人民議會第八屆(2026-2031年任期)在專題會議上通過了關於外國客人接待制度、國際會議和研討會組織支出制度以及本省各地方、機關、單位國內客人接待支出制度的決議。

據此,對於由被指派接待任務的機關、單位、地方全額負擔費用的客人代表團,支出內容和標準包括機場迎送、迎送客人的汽車標準、住宿標準;日常伙食標準等。被指派接待任務的機關、單位、地方負責人決定支出標準,但不得超過第35/2026/TT-BTC號通知規定的最高支出標準。

對於國內客人接待支出制度,茶水費標準為每人每場(半天)60,000越南盾。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表示,獲邀用餐的客人包括省委、國會代表團、省人民議會、省人民委員會的客人,包括國家元首和政治局委員;中央機關、中央直轄市及各省市的客人代表團,以及革命老前輩、越南英雄母親、少數民族同胞、村長、宗教人士、政策對象等客人代表團。

到本省參觀、瞭解、促進和協助投資的組織,以及就促進本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有關問題進行工作和交流的來訪……由中央和地方按分級管理組織。

鄉級黨委機關、政治-社會團體、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的客人。

對於省委、國會代表團、省人民議會、省人民委員會的客人,請客用餐最高支出標準為每人600,000越南盾(含飲料)。

與省級廳、委員會、部門、團體直屬機構領導工作交流的客人,最高支出標準為每人500,000越南盾(含飲料)。

與鄉級黨委機關、政治-社會團體、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領導工作交流的客人,最高支出標準為每人400,000越南盾(含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