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批准了選擇投資商實施2號子項目——升級改造國道13號線(從平兆橋至舊平陽省界)的結果,採用公私合作模式——BOT合同(建設-經營-移交)。
該項目在完善連接交通網絡進程中具有戰略意義,是開通從市中心通往舊平陽地區快速路的起點。
投資方將在國道13號線項目中至少減少5%的收費時間。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決定,由胡志明市技術基礎設施投資股份公司、CII公私合作有限責任公司和IMIC基礎設施建設股份公司組成的聯營體被選為按BOT合同實施2號子項目的投資方。其中,CII公私合作有限責任公司是聯營體的牽頭成員。
投資聯營體承諾,所提議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價格、費用不高於項目批准決定及已獲批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規定的價格、費用水平。
同時,投資方將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批准2號子項目決定中規定的收費時間至少縮短5%。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市交通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簡稱“交通委員會”)對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選擇組織過程及投資商評估選擇結果向法律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承擔全面責任。
同時確保所選投資方完全滿足關於合法資格、能力、經驗、調動資源能力以及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文件和已批准項目執行項目的條件的要求……
市財政局對法律依據、參謀內容及所交付職能任務範圍內的審定結果向法律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承擔全面責任;審查並確保在特殊情況下選擇投資方的方式符合權限、程序、手續和法律規定。
市財政局被責成審查和明確投資方安排自有資金、調動貸款資金和財務條件的能力,確保在簽訂項目合同前滿足項目要求。
市建設局牽頭,配合各廳局和相關機關、單位,按所交職能任務,跟蹤、檢查、監督和指導投資方開展後續手續。
同時,審查施工技術方案、施工組織、工程質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等屬於國家建設管理職能的內容,確保遵守法律規定及已批准項目。
國道13號線項目將於8月29日開工

國道13號線擴建項目是胡志明市選擇在8月29日舉行開工儀式以慶祝9月2日國慶節的多個項目之一。
這是胡志明市10條快速路之一,按照少中斷、少交叉的原則規劃,有助於從市中心順暢連接到各門戶、環線及跨區域高速公路。
關於朝向市中心的路線,胡志明市也在責成交由胡志明市技術基礎設施投資股份公司(CII)- CII公私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 IMIC基礎設施建設股份公司組成的聯營體研究投資、改造平兆-行青交通幹線。
根據研究,項目將在蘇維-義靜-丁部領軸線上投資建設高架路,修建平兆橋3號,同時完善行青立交和烈士臺立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