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議為每臺測量設備和計量標準賦予獨立代碼,以便在整個生命週期內追溯信息、進行監督,並在數字環境中辦理手續。
8月27日上午,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對《計量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提出意見。該法律草案預計將在10月舉行的第二次會議上由國會審議通過。
草案的新內容之一是全面數字化計量活動。國家將建設數字平臺進行管理和監督;測量設備和計量標準的數據將在相關機構和組織之間更新、共享。
該平臺允許從手工管理轉向數據管理和按風險程度管理。組織和個人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開展部分計量活動;電子檔案、證書和證明文件得到認可。
科技部部長武海軍表示,施行近15年後,2011年《計量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礎,但也暴露出諸多限制。該法律尚未為計量數據庫、數字化測量結果、電子檔案和基於風險程度的管理方式提供充分框架。
國家計量基礎設施和技術標準體系的發展方向也不明確,尚未為戰略技術、數字經濟和綠色經濟給予適當優先。

據武海軍部長介紹,計量法律應按照穩定的框架法律方向設計,明確劃分管理機構、技術組織和企業的角色。修法旨在將發展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的方針制度化,同時提升國家計量體系的能力。
草案還劃分了第一組和第二組測量設備的管理機制。第二組測量設備如加油機、電錶、水錶,直接關係到民眾權益,繼續以指定形式嚴格管控。
第一組測量設備主要服務於內部生產,將轉為自我聲明符合性。預包裝商品在無購買者見證情況下確定數量,必須滿足技術法規並接受事後檢查。
預計這些修改將削減約8項行政手續,每年節省執行成本,同時仍確保測量準確性、防範商業欺詐和保護消費者。
草案總體影響現行法律58條中的25條,包括修改補充17條;新增4條;廢止4條以及第39條、第43條中的部分內容。

審查機構代表、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贊同修法的必要性和範圍。她建議明確動員社會資源投資發展計量標準和技術以服務戰略領域的機制,同時制定培養高素質人才和頂尖專家的政策。
審查機構也贊同從事前檢查轉向事後檢查和風險管理,但建議不要機械地取消事前檢查。國家干預的措施和程度必須與各類測量設備的風險相對應。
據阮清海女士介紹,在加油站或電、水領域因欺詐而確定責任、處罰和賠償受損者仍面臨諸多困難。發現、鑑定和處理違規的機制尚未得到充分規定。
草案目前主要調整國家與組織、企業之間的管理關係,而消費者保護機制尚不明確。審查機構建議補充關於發現、鑑定和處理欺詐的規定;明確後果補救、退款和賠償消費者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