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允許在和樂的一些路線上對自動駕駛巴士、機器人出租車、清潔機器人和送貨機器人進行受控試點。

根據河內市人民委員會的決定,該計劃自試驗區首次收集數據之日起持續24個月。車輛只能在已繪製高精度地圖(HD Map)的固定路線上運行,並需連接監控系統,在運營前滿足安全要求。

試驗區包括和樂高科技園區和河內國家大學和樂校區(距市中心以西30公里)。市高科技園區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和控制實施過程。

該項目旨在評估自動駕駛車輛在真實交通條件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運營能力。該市還將評估在公共交通中的應用潛力、用戶體驗以及與現有交通系統的連接程度。

試驗過程中獲得的數據將用於研究和制定越南自動駕駛車輛的標準和規範。

自動駕駛車輛使用LiDAR、攝像頭、HD Map、高精度GPS和人工智能算法。參與企業表示,已自行開發自動駕駛軟件、車隊管理平臺併合作設計硬件。

預期最高時速40公里/小時,運營時間為9:00至16:30。在12個月的公開試驗中,自動駕駛巴士預計服務40000至50000名乘客,機器人出租車預計服務20000至35000名乘客。每趟巴士最多可搭載8名乘客,機器人出租車最多4人,不包括安全監督員。

河內試點自動駕駛巴士和機器人出租車

在試驗期間,部分現行法律條款擬暫不適用於批准範圍內的車輛。作為交換,將實施嚴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巴士和機器人出租車必須在駕駛位配備安全監督員,一旦系統出現故障或超出安全運行範圍,可立即進行人工干預。

試驗單位不得從事運輸業務或向乘客收費。每輛車只有在滿足技術檔案、安全檢查和評估、路線、運營條件、緊急停車方案、救援、保險和監控數據連接等要求後方可實際運行。

擴展路線、增加車輛或更改配置、軟件必須經主管機構重新確認後方可實施。

企業必須每班次、每月定期報告,並在發生或可能發生事故時立即報告。三級事故須在2小時內初步報告,四級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五級事故須立即報告。

試驗結果將根據實際運行數據、安全水平、可靠性、風險控制能力和技術指標進行評估。階段轉換或範圍擴大必須基於運行數據、事故、技術檢驗結果和監管機構的安全評估。

河內試點自動駕駛巴士和機器人出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