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越南旅遊業接待4500萬至5000萬人次國際遊客
以將旅遊業發展成為支柱產業為目標,越共中央政治局第2號決議重申指導意見,要求深刻領會,真正將旅遊業打造成為國家支柱產業,成為國家新的增長動力,為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作出貢獻;以文化為核心基礎,以特色和體驗質量作為競爭優勢;基於科技應用、創新和數字化轉型實現發展。
同時,需要重組旅遊業,將發展模式從數量型向質量型、智能型、綠色型、創新型轉變。

決議設定了到2030年的目標:越南旅遊業成為支柱產業,直接貢獻GDP的10%至12%,在規模和增長速度上保持東南亞地區領先地位;力爭接待4500萬至5000萬人次國際遊客,服務1.6億人次國內遊客;重點聚焦高消費、長逗留的客源市場;旅遊總收入達到800億至900億美元。
其中,明確發展方向:大力發展河內、胡志明市、峴港三大旅遊增長極;10個重點旅遊中心;20個國家級旅遊景區;15個具有強大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旅遊集團、總公司;確保約150萬間旅遊住宿客房。全行業創造約230萬個直接就業崗位和350萬個間接就業崗位。
同時,同步形成智慧旅遊生態系統、國家旅遊數據庫、國家旅遊數字平臺。
力爭到2045年,越南旅遊業實現現代、可持續發展,確立經濟增長動力的地位,直接貢獻GDP的14%至15%;躋身全球旅遊競爭力前30強國家;力爭接待7000萬人次國際遊客。

疏通資源,打造新的發展空間
為實現上述目標,決議確定了8組重點任務和解決方案,具有全面性和突破性。
提出的第一個重要解決方案是“轉變思維,提高旅遊業發展的認識和責任”,要求貫徹、充分、深刻、全面地認識旅遊業作為綜合經濟產業、國家新增長模式轉型的重要動力的地位和作用。
與此同時,轉變旅遊發展思維,從粗放型、數量型、單純資源開發型,轉向注重深度、質量、效益、可持續和高附加價值的發展模式,並與富含創意、特色體驗的產品相結合;轉變旅遊管理思維,朝著綜合服務經濟生態系統管理、價值鏈協同的方向發展。
第二個解決方案是“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實現戰略突破,發揮和疏通旅遊發展資源”,其中重點制定關於共享經濟、數字平臺經營、夜間經濟、沿河沿海經濟、旅遊-娛樂-文化-體育綜合體等新模式的政策機制;鼓勵創新、數字化轉型、發展智慧旅遊、綠色旅遊及各類數字商業模式。
決議要求繼續研究為遊客出入境提供便利的政策;擴大雙邊免籤,對重點市場實行靈活簽證政策。此外,根據發展要求補充國家預算資源給旅遊業,發揮旅遊發展支持基金的作用,確保靈活高效運行……

下一個解決方案是“發展同步基礎設施,形成具有高競爭力的旅遊中心”,重點發展從國際門戶到動力區、旅遊中心和國家旅遊區的多模式交通連接基礎設施;升級高速公路、沿海公路和跨區域旅遊走廊。
越南將優先發展能接待大型郵輪的海上服務基礎設施,使越南成為亞太地區郵輪旅遊航線的重要目的地。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品質海島度假旅遊中心;形成專業的國際標準折扣購物中心(outlet)和市場。
決議還要求“發展市場、高質量旅遊產品,提高旅遊經濟效益”,其中加大投資提升市場研究能力,分析、預測消費趨勢和旅遊需求,以開發適合重點和潛在市場的產品和服務,重點吸引高消費、長逗留的遊客。
其中,重點提升醫療旅遊、高質量健康養護旅遊產品組質量,發揮傳統醫藥、牙科、SPA和美容優勢,形成達到國際標準的醫療旅遊、度假和康復中心。發展與各地特色多樣美食文化相結合的旅遊產品;形成達到國內和國際標準的越南餐廳體系,提升並確立越南美食在世界美食版圖上的地位。
第五,“加強和提高旅遊宣傳推廣工作效率,提升越南旅遊品牌檔次”,其中重點制定國家旅遊促進計劃,確保統一、專業的宣傳信息,將旅遊宣傳與國家形象宣傳相結合……
關於“發展人力資源、企業和旅遊社區以滿足新發展要求”的解決方案組,越共中央政治局要求發展具有強大品牌、現代管理能力、國際競爭力、發揮引領作用的旅遊集團和總公司……
特別是,需要建立國家管理機構、培訓機構與旅遊企業之間按照國際課程和職業標準直接銜接培訓的機制,並採取突破性的人才待遇政策,吸引專家和高素質人才到重點旅遊中心和地區工作。
與此同時,決議重點強調“大力推進科技應用、創新、數字化轉型和智慧旅遊發展”,形成同步、統一、互聯的智慧旅遊生態系統,連接數據、平臺、服務以及旅遊價值鏈上的各參與主體。
旅遊業設定目標,建設和開發數字化模式,助力優化運營並提升遊客在旅遊區/景點的體驗。加強應用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在住宿設施進行能源管理、智能節電節水。
對於“創新旅遊管理方式,提升綠色、智慧、安全、可持續旅遊目的地質量”的任務,決議提出通過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提升現代、可持續旅遊管理能力;建設、運營國家智慧旅遊管理系統、智慧旅遊運營中心,應用數據分析技術服務於預測、政策規劃、宣傳推廣和旅遊產品開發……
同時,推動旅遊電子商務發展,擴大非現金、跨境支付;加強跨部門和地方在保障安全、救援、防災防疫、邊境海島遺產地區和大型活動管理等方面的協調;提高旅遊業應對地區和世界重大波動的抵禦和適應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