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公佈了針對原告Đ.T.K.V.女士與被告P.T.N.夫婦之間借款合同糾紛的二審判決。二審法院憑藉被告新提供的一段Zalo聊天記錄這一證據,對一審判決進行了改判。
據此,原告稱其於2023年兩次借款給N.夫婦,第一次15億越南盾,第二次1.23億越南盾,共計16.23億越南盾。第一次借款時簽訂了書面合同,第二次則記錄在第一份借款合同的背面……
如今,她請求法院判令N.夫婦連帶償還借款債務16.23億越南盾,不要求計算利息。
被告承認有兩次借款。其中,2023年5月18日,V.女士要求寫一份借款合同,金額為15億越南盾,包括本金5.08億越南盾、抵押6塊地的款項4.5億越南盾,共計9.58億越南盾,其餘為利息5.42億越南盾。
抵押6塊土地的證件已提交法院,並已在2025年8月8日法院認可當事人和解的決定中得到處理。
至於2023年8月24日借款1.23億越南盾的合同,已償還完畢……因此,被告不同意向原告支付16.23億越南盾。
一審中,芹苴市第九郡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夫婦連帶向V.女士支付16.23億越南盾。
隨後,被告提出上訴。在二審庭審中,被告稱2023年9月12日,被告通過銀行委託付款向V.女士還款,且根據Zalo消息,雙方確認債務為9.58億越南盾,其中土地款項4.5億越南盾已解決,因此被告僅欠V.女士5.08億越南盾,並同意支付該款項。
二審中,芹苴市人民法院對被告提供的Zalo消息這一證據進行了評估。具體而言,被告將其手機交給合議庭查看他與V.女士在Zalo應用中的聊天記錄。
法院通過確認該賬號註冊電話系V.女士所有,從而認定該Zalo賬號屬於V.女士。
根據2023年9月13日的消息記錄,V.女士向N.先生確認的債務內容如下:“記錄為9.58億,其中借款5.08億,抵押土地4.5億”。
據此,法院認定V.女士與N.先生之間確認的債務金額為5.08億越南盾,而4.5億越南盾是當事人認定的抵押土地款項,已由法院2025年8月8日的和解確認決定處理。
法院認為,雙方之間的借款往來多次,轉賬複雜不清,利息多次轉為本金。因此,合議庭依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約定作為解決依據,具體即通過Zalo應用中的消息在借條日期之後確認了債務。
據此,二審法院宣判支持被告的上訴,修改一審判決,部分支持V.女士的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向她支付5.08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