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大叻地方政府做“仲裁者”為遊客解決住宿和押金問題獲“如潮好評”

8月30日,越南林同省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員會表示,已完成排查並與當地酒店、別墅溝通,為乘坐VN8020航班(芹苴—大叻)的乘客退還押金或保留房間。

本著“雙方都滿意”的精神為遊客提供幫助

該航班由越南航空服務公司執飛,原定8月28日8時從芹苴起飛,降落在蓮姜機場。

經過多次延誤,當晚22時過後,乘客接到通知改至8月29日上午。機票費用隨後已退還。

然而,許多家庭在曾拔虎路、黎鴻峰路、雄王路、棟多路預訂了酒店,已支付50萬至100萬越南盾押金。

一個團隊租下了整棟別墅,已支付近1400萬越南盾。按照酒店規定,臨近入住日期取消可能會損失押金。從芹苴到大叻並預訂了酒店的乘客都面臨這種情況。

從8月29日上午起,春香坊成立工作小組,逐一走訪住宿場所,動員酒店在雙方利益均衡的原則下保留房間或退還押金。當天中午,協助工作完成。

林同省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潘氏春草女士表示:“大叻旅遊區的共同精神是把遊客的利益和愉快放在首位,並妥善處理,讓雙方都滿意。”

“幾十萬越南盾也許不算多,但處理方式卻了不起”

來自芹苴的遊客妙賢女士乘坐被改期的航班,她說酒店的處理方式讓她仍抱有好感,今後還會再來。

棟多路一家民宿的代表阮德智先生選擇全額退款,而不是嚴格執行訂房條件。他表示:“這是不可抗力,超出雙方的預期。”

而曾拔虎路一家酒店的老闆郭氏和女士在客人報告問題後立即退還了押金。

越南大叻地方政府做“仲裁者”為遊客解決住宿和押金問題獲“如潮好評”

在大叻的多個論壇上,許多從其他省市來大叻度假的遊客留下了對大叻的讚譽。

住在裴氏春路一家酒店的吳氏碧幸女士(37歲,胡志明市人)說,她來大叻近十次,這是第一次聽說當地政府為押金問題挨家敲酒店的門。她說:“幾十萬越南盾對別人來說不算多,但處理方式卻很了不起。”

鄧明科先生(45歲,得樂省人)8月29日下午開車帶家人到大叻。他講述曾在另一個旅遊景點因航班延誤而損失押金,打電話到哪裡都聽到“按規定辦事”。他說:“在這裡,他們不以規定為由拒絕我們,這樣就夠了。”

河內人武庭林先生(62歲)在茶梅區租了一間民宿,他認為值得說的不是退還的金額,而是房東願意在旺季損失一晚房費。他說,在滿房的情況下,沒有多少地方能做到這一點。

慶和省遊客張美緣女士(26歲)從事旅遊線路運營,來大叻度假。她說,業內最怕的是客人遇到問題時各方互相推卸責任。她評價道:“這次地方政府出面做中間人,客人和服務方之間更容易溝通。”

芹苴—大叻直飛航線於8月19日才開通。VN8020航班發生問題時,航線尚新,又恰逢9月2日國慶假期出遊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