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僱假新娘上演結婚騙局,侵佔2.8億越南盾

9月4日下午,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初審開庭,判處阮氏芳草(43歲)有期徒刑9年6個月,阮黃英武(40歲,芳草的丈夫)有期徒刑8年,石仲(40歲)有期徒刑7年,阮玉草(19歲,住同塔省新和鄉)有期徒刑7年,以及阮氏黃鶯(44歲,住胡志明市)有期徒刑7年,罪名均為“詐騙侵佔財產”。

在最後陳述階段,多數被告人請求審判庭從輕處罰,以便早日回家照顧年邁父母和年幼子女。

搭建整個假家庭以獲取信任

起訴書顯示,阮氏芳草得知中國籍男子郝某(38歲)有尋找越南女子結婚的需求,便萌生詐騙念頭。

芳草使用假名“武氏碧玄”,自稱會中文。起初,她介紹一名18歲女孩給郝某,但郝某未同意。

於是芳草聯繫石仲,由石仲介紹阮玉草假扮新娘。後來又請阮氏黃鶯假扮新娘的母親。芳草要求石仲租一處房子,以便帶郝某前去“認親”。

2025年4月,芳草等人前往胡志明市與郝某見面。在胡志明市一家便利店內,芳草以假名“黎氏芙蓉”向郝某介紹阮玉草,稱其是給郝某介紹的結婚對象。

見面後,芳草告訴同夥,郝某已同意迎娶阮玉草,並繼續籌備騙局。

見家長,騙取7000萬越南盾

2025年4月10日,芳草帶郝某來到同塔省新和鄉租住的房子“認親”。在那裡,阮玉草扮新娘,阮黃英武(芳草的丈夫)扮新娘的親叔叔,阮氏黃鶯扮新娘的母親,石仲則扮鄰居。

認親後,芳草稱新娘家人已同意婚事,要求郝某支付7000萬越南盾。郝某付款並簽署由芳草準備的協議。

隨後,團伙帶郝某到美湫市休憩併入住酒店。次日,芳草繼續假裝帶阮玉草去辦理身份證件,為結婚作準備,以進一步獲取信任。

4月12日,芳草要求郝某再支付1750萬越南盾。

4月16日,芳草又要求郝某向戶名為“阮氏碧玄”的銀行賬戶轉入5000元人民幣。郝某信以為真,托在越南的熟人向該賬戶轉入1750萬越南盾。

隨後阮黃英武前去取款。武要求賬戶持有人將1300萬越南盾轉入自己的賬戶,剩餘450萬越南盾以現金方式收取。

帶新郎父親來越南後逃跑

2025年4月19日晚,芳草團伙租車前往新山一機場,接郝某及其父親從中國前來越南舉行婚禮。

在返回美湫途中,芳草再次要求郝某支付1.75億越南盾。收款後,芳草在承諾書上簽名,並且又收下兩部手機,據稱是新娘家庭的禮物。

抵達美湫後,這夥人帶郝某父子去租婚禮服裝和理髮。趁父子倆不備,全夥人上車離開,同時拉黑手機號碼、關機,將郝某父子遺棄在美湫。

據案卷記錄,阮氏芳草共侵佔郝某2.8億越南盾。

實施詐騙後,芳草分給阮氏黃鶯400萬越南盾,分給石仲400萬越南盾及50萬越南盾房租,分給阮玉草200萬越南盾。其餘贓款被芳草和阮黃英武個人揮霍。

郝某發覺被騙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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