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美亭體育場在內的國家體育綜合體將於10月1日起整體移交國防部管理。

9月7日,政府頒佈第264號決議,同意將國家體育綜合體整體移交國防部管理,並將其部分規劃用地劃歸河內市。移交和接收工作須於10月1日前完成。自此時起,國防部直接管理國家體育綜合體。

根據移交方案,國防部管理美亭中心體育場、足球訓練場、綜合體辦公樓、園區內部交通基礎設施、水上運動宮、自行車賽車場、綠地公園、酒店區、體育服務及出租寫字樓、國家高爾夫培訓學院、室內運動區、技術處理運動區以及美亭1號、2號停車場。

河內市管理綜合體規劃中的部分土地,包括酒店區、體育服務區、奧委會及各單項體育聯合會辦公樓;網球場;綠地公園;調節湖;新聞、廣播、電視中心;溝渠、排水用地;交通道路和廣場。

河內市獲准投資建設連接武瓊街與黎德壽-範雄路的規劃道路。

文化體育旅遊部負責與國防部、河內市及相關機構協調,在9月15日前呈請總理決定移交事宜。

在總理作出決定後,文化體育旅遊部將把綜合體的組織機構、人員、財產、財務、文件、相關權利義務、活動、任務、工作以及已完成和正在進行的公共投資項目整體移交國防部。

在移交過程中,越南體育總局繼續直接管理。綜合體繼續履行職能、任務並使用現有印章,直至國防部完成接收並按照新的管理模式頒佈組織規定。

國防部有責任安排預算,確保綜合體在接收後運營不中斷;同時協調處理該單位的義務及相關法律責任問題。

河內市按照獲批方案接收土地,制定管理方案,確保使用符合規劃、節約高效。該市還負責核查土地利用現狀,確定界線、面積、界樁、地籍檔案,並協調處理土地、建設及財務義務方面存在的問題。

越南國防部自10月1日起接管美亭體育綜合體

美亭國家體育綜合體於2002年第一季度動工,2003年9月竣工,主要包括美亭體育場和水上運動宮兩個項目。美亭體育場可容納約4萬人,建設耗資近5300萬美元。

投入使用多年後,綜合體在公共資產管理、開發利用和財務義務方面出現問題。根據政府監察總署和國家審計署的結論,該單位曾擅自出租場地,未進行拍賣和公開價格;對短期和長期場地租賃合同未申報和繳納土地租金。低價出租土地被認定造成國家損失數千億越南盾。

2024年初,文化體育旅遊部部長阮文雄表示,綜合體的稅款和滯納金已達約1萬億越南盾,單位已無力支付。與此同時,該處設施被反映嚴重老化,收入不足以彌補日常開支和維修保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