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年報》報道,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對山金房地產股份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原因是該公司向外國個人和組織出售了位於安慶坊Gateway草田商住綜合體項目中的136套公寓。
處罰原因為該企業未按規定履行以電子郵件和書面兩種方式向建設廳報送信息的義務。
據專家分析,此項報送義務是國家管理機構控制各項目中外國業主最高持有公寓總數30%這一上限的重要程序。
山金房地產代表表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作出的第5252/QĐ-XPHC號行政處罰決定,是企業完成國家機關行政手續的重要依據。公司項目由此正式獲國家批准向外國客戶出售住房。
該企業還強調,上述處罰決定僅與按照行政程序履行報告、提供信息義務有關,與該企業超限額售房或在禁止向外國個人、組織出售的區域交易完全無關。
開發商確認,該事件未對客戶合法財產所有權造成任何負面影響。山金房地產再次承諾遵守法律規定,維持透明營商環境,並最大程度保護客戶和合作夥伴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