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9日,峴港市安溪坊人民委員會指示職能部門出動,在全坊範圍內檢查、處理散養貓狗。
第一天,坊職能部門對道路、巷道(小巷)、居民區和公共場所進行了檢查。
藉此提醒、宣傳貓狗主人不得散養動物,須到居民組或坊人民委員會登記、申報;為貓狗接種足夠的狂犬病疫苗;將寵物拴、養在家庭範圍內。
將狗帶到公共場所時,主人必須為狗戴上口套,並由人牽引,同時確保環境衛生,不影響到社區。

安溪坊公共事業服務供應中心主任阮友明山在與《年輕人報》交流時表示,如果散養貓狗被抓捕,將被移交至該市散養貓狗收容區,該收容區位於峴港市海雲坊海雲南繞行公路13公里處。

據山先生介紹,參與處理散養貓狗的主要是坊的城市管理秩序隊。除了城市秩序相關工作外,這支隊伍還將同時並定期檢查、處理散養貓狗。此外,接到居民反映後,城市管理秩序隊也會到場核實、處理散養貓狗。
“目前城市已建好散養貓狗收容區,所以宣傳提醒後將嚴肅處理。要把散養的貓狗送到規定的暫扣場所。”山先生強調。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剛剛頒佈了本市散養貓狗收容區活動計劃的決定。
據此,散養貓狗收容區設在海雲坊海雲南繞行公路13公里處。收容區在工作日的辦公時間運行,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
按照計劃,根據實際情況,各鄉、坊人民委員會可成立抓捕組或隊,以在本地方或跨地方抓捕散養貓狗。
同時,公佈被抓捕貓狗的暫扣地點、暫扣時間,以及自通知發出48小時後仍無人認領的處理方案。
對違反貓狗管理及狂犬病防控規定的行為,將採取行政處罰措施。
對於貓狗的處理:超過48小時無人認領,收容區將成立處理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