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羅省已收回17億越盾中的逾4億越盾,該款項發放給了三名不符合第178號議定書規定的離職政策對象。

9月9日下午,瓊崖鄉人民委員會主席阮玉秀表示,三人經省裡批准按第178號議定書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總金額17億越盾。瓊崖鄉受命負責發放。然而經核查,省裡發現這三起均不符合該政策對象條件。

隨後兩人被移出名單,另一人轉為按政府第07號決議享受針對因機構編制和行政單位調整而受影響人員的政策。三人中有兩人現居芒佔鄉,一人居芒賽鄉,均屬原瓊崖縣。

芒賽鄉人民委員會主席盧文心表示,本地的這起本應享受針對在經濟社會特別困難地區工作人員的政策,而非第178號議定書。調整待遇後,省裡要求收回錯誤發放的款項並上繳財政。

瓊崖鄉被指定為牽頭單位,負責督促,並與三人現居的芒佔鄉和芒賽鄉配合,開展收回工作。至今,17億越盾中已有逾4億越盾收回。收回工作遇到困難,因為領款人已將錢用於償還銀行貸款、修房、購物及其他需求。

在芒賽鄉,鄉政府已多次與被錯誤發放對象溝通,“將繼續督促退還”。

“我們將繼續與芒佔鄉和芒賽鄉配合,收回已發放的款項”,瓊崖鄉主席說。

越南山羅省收回第178號政策錯誤支出逾4億越盾

7月底,國家審計署向總理報告了對因機構調整離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該報告基於在10個地方和4箇中央機構的抽樣審計,並非對全國全部檔案的檢查。

10個地方包括河內、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得樂、嘉萊、西寧、芹苴、金甌和山羅。四個中央機構是政府辦公廳以及教育培訓部、文化體育旅遊部、建設部。在山羅,國家審計署指出存在發放對象不符且未收回全部經費的情況。

隨後,內務部要求各部委、中央機構和地方全面核查已按第178/2024號議定書和第67/2025號議定書決定離職、享受待遇的所有對象。結果須於9月15日前報送內務部,以便彙總並向總理報告。

第178號議定書由政府於2024年底頒佈,隨後經第67/2025號議定書修訂補充,規定了對因機構調整離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武裝力量的政策。適用對象可提前退休或離職,並根據工作時間、離職時點及距退休年齡剩餘年限享受相應補貼。

據國家金庫統計,截至2025年底,財政已為按第178號議定書離職的117073人支出1634820億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