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強制收回富國國家公園項目用地及超6公頃公共土地

據此,職能部門對3名故意侵佔由富國國家公園管理的項目土地的個人進行強制執法,地點位於富國特區門陽鄉翁朗街區75號小區。

侵佔土地的個人包括:P.V.H.先生非法侵佔面積最大,超過3.6公頃,並建造預製房、圍牆和鑽井;T.B.H.先生侵佔近1.3公頃,建造四級房屋、開挖魚塘、搭建棚圈;N.T.M.先生侵佔近1.3公頃,搭建臨時房屋。

安江省政府要求上述3起違規案例繳納總計超過10億越南盾的非法所得,並恢復土地原狀,承擔全部強制執法費用。

越南:強制收回富國國家公園項目用地及超6公頃公共土地

此前,9月9日,富國特區當局出動對咸寧鄉瀝鹹街區的4起違規案例進行強制執法,收回由國家管理的近2.2公頃公共土地和農業用地。此外,當地還追繳近7200萬越南盾的非法所得。

此外,富國特區人民委員會還堅決處理了4起自行拆除財產但拒不辦理移交手續的案例,總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

在強制執法案例的同時,當地也記錄有2戶居民自願拆除工程並將土地交還給富國當局。

富國特區領導表示,徹底處理侵佔土地行為沒有禁區,這體現了尊崇法律的精神,重建島上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