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刑拘臉書賬號“阮泉”持有人

9月11日,芹苴市公安廳安全調查機關對阮氏泉(53歲,居住在芹苴市盛富鄉)以涉嫌“利用民主自由權利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立案起訴並暫時拘留,以進行調查。

據調查機關稱,2013年,泉女士與一些帶頭申訴者聚集到原紅旗縣人民委員會辦公處擾亂秩序。

此後,泉女士被芹苴市人民法院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審判並判處24個月監禁。泉女士於2015年7月10日服刑期滿。

到2020年,泉女士3次圈佔土地,阻止他人在2.46公頃土地上播種稻穀。

該案隨後由芹苴市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並以“毀壞財物罪”判處泉女士18個月監禁。

2022年服刑期滿後,泉女士經常前往河內越級申訴。

此人還發表侮辱、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言論,並呼籲國內外網民支持、幫助。

通過管理工作,芹苴市公安廳業務力量發現泉女士使用的臉書賬號“阮泉”上有許多視頻。這些視頻被認定內容失實,侮辱、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並呼籲網民支持。

8月25日,芹苴市公安廳領導指示將材料轉交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辦公室,以依法核實、處理。

調查機關隨後提請對收繳的48個視頻進行鑑定。芹苴市公安廳刑事技術科結論認定,這些視頻未被剪輯、修改圖像。48個視頻的內容繼續提請芹苴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鑑定。

鑑定結論認定,48個視頻中的內容和言論含有失實、歪曲、誹謗性言辭,侮辱組織、個人聲譽,嚴重損害國家機關、高級領導和一些個人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