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涉嫌“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的嫌犯潛逃柬埔寨後返回胡志明市投案自首

9月12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PC01)表示,正在受理“與13歲至16歲以下人員發生性關係”一案。9月11日,嫌犯胡黃懷豐(22歲,原第八郡居民)從柬埔寨返回越南,並前往胡志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豐於2024年7月被調查機關下達通緝令。

據案情,2024年2月10日(農曆春節大年初一),T.(案發時14歲)邀C.、B.和豐到梁定果街(原守德市安富坊)的一處住宅玩耍、吃喝。隨後豐與T.發生性關係。

2024年2月14日,T.的生父發現此事後,前往原富有坊公安派出所報案。在公安機關,結合胡志明市法醫中心的鑑定結論,豐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2024年3月28日,原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調查機關作出立案偵查、起訴嫌犯及逮捕嫌犯予以羈押的決定,對胡黃懷豐以“與13歲至16歲以下人員發生性關係”罪名立案。上述決定於同日獲原守德市人民檢察院批准。

然而當調查機關執行逮捕羈押令時,豐已離開當地。家屬稱不知豐去向、所為何事,且無法與其聯繫。

2024年7月2日,原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對胡黃懷豐下達通緝令。

在柬埔寨潛逃兩年多後,2026年9月11日,豐返回越南並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PC01)繼續依法律規定受理、偵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