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正在審查關於內務領域國家管理任務分級實施的法令草案。其中,內務部提議在合併省份並取消縣級後,在各鄉、坊實施區域最低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區域最低工資適用的鄉級地區目錄附錄中,有約3,300個合併後的鄉、坊、特區名單,根據第74/2024/ND-CP號法令的規定分為4個工資區域。
該法令預計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生效。
根據第74/2024號法令,區域I的最低工資為每月496萬越南盾;區域II為441萬越南盾;區域III為386萬越南盾;區域IV為345萬越南盾。
小時最低工資相應增加,區域I為23,800越南盾/小時,區域II為21,200越南盾/小時,區域III為18,600越南盾/小時,區域IV為16,600越南盾/小時。
根據內務部的數據,2025年34個省市的鄉級單位調整後,全國共有3,321個鄉級單位,其中包括2,636個鄉、672個坊和13個特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