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洋人街”安上酒吧經理及6名員工因販賣笑氣被起訴

據峴港市公安局消息,經濟警察局近日集中調查並查明在峴港五行山坊S.G.酒吧販賣笑氣的活動。

9月14日,經濟警察局送達了立案決定、被告起訴決定,並對7人執行逮捕令予以臨時拘留,罪名是販賣違禁品。

各被告包括:張明景(39歲)、潘氏燕兒(23歲,二人均居住於廣治省)、範黃嘉豐(24歲,居住於廣義省)、範玉邦(23歲,居住於峴港海洲坊)、梁春兒(22歲,居住於峴港奠磐東坊)、阮黎明珠(26歲,居住於五行山坊)、阮黎錦秀(27歲,居住於峴港河芽社)。

越南峴港“洋人街”安上酒吧經理及6名員工因販賣笑氣被起訴

經調查確定,景是直接運營並管理位於安上4街(五行山坊)S.G.酒吧一切活動的人。

在經營過程中,景從一名身份不明的年輕男子處購買笑氣瓶,帶回酒吧出售給有需求使用的顧客。

景指使酒吧內的6名員工(即上述人員)協助與向顧客出售笑氣相關的工作。

根據所收集的材料,僅從6月24日至7月10日期間,景就從銷售笑氣中收入超過2.84億越盾。

據警方稱,值得注意的是,被起訴的員工都相當年輕,其中許多人年僅20出頭。

儘管知道笑氣屬於禁止買賣的商品,各被告仍參與並協助景在酒吧進行買賣。

這6名員工由景按服務工作支付工資,如服務員、調酒師、收銀員,並未單獨從銷售笑氣中獲得款項。

目前,調查機關正繼續調查,查明此前一段時間販賣笑氣活動的獲利金額,以及相關人員的作用,以便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