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開除衛生部副部長陳文順、富壽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輝玉黨籍

9月16日,在黨中央駐地,在審議中央檢查委員會關於對違紀黨員執行紀律處分的建議後,書記處認為:

衛生部黨委常委、副部長陳文順(原黨委書記、K醫院院長);富壽省委委員、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輝玉(原黨委書記、富壽省衛生廳廳長)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上蛻化變質。

這兩人還被認定在履行職責任務、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中違反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違反黨員不得從事的規定和以身作則的責任,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引發輿論不滿,對黨組織、地方、機關、工作單位的聲譽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

根據違規的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和原因;根據黨關於違紀黨員紀律處分的規定,書記處決定對陳文順、阮輝玉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書記處要求職能機關及時、同步執行行政紀律處分,與黨紀處分相銜接。

此前,公安部反腐敗、經濟、走私犯罪調查警察局(經濟警察局)正在調查發生在越美醫療投資股份公司及相關單位、地方的“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和走私”案。

根據擴大案件調查結果,9月2日,經濟警察局作出補充刑事立案決定,同時對衛生部副部長陳文順作出犯罪嫌疑人起訴決定、暫予拘留令和搜查令,因其犯有“受賄”罪,情節屬於《刑法》第354條第4款規定的受賄數額巨大。

隨後,9月10日,經濟警察局對富壽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輝玉(原衛生廳廳長、原富壽省綜合醫院院長)作出犯罪嫌疑人起訴決定、暫予拘留令和搜查令,因其犯有“受賄”罪,情節屬於《刑法》第354條第4款規定的受賄數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