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政策是在政治局發佈第26號決議後不到一個月、政府行動計劃發佈僅9天后出臺的。這可以視為銀行業具體而及時的行動,旨在為旅遊業發展提供資源支持——旅遊業是經濟的新增長動力。
同時,這也為旅遊業企業注入堅定信心,因為發展旅遊業的主張不僅停留在方向層面,而且已通過非常具體的政策“開閘”。

有目標的調整,為資金進入旅遊經濟創造更多空間
越南國家銀行發佈關於2026年信貸增長的第8509號公文。據此,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信貸機構在根據第11686號公文控制2026年房地產信貸增速時,無需將餐廳、酒店、旅遊區、生態區、度假區新增信貸餘額計入房地產信貸餘額。
第8509號公文並未提高各信貸機構的總體信貸增長限額。然而,在2026年信貸調控背景下,這一技術性變化對銀行體系資金配置能力具有值得注意的意義。
從內部結構看,第8509號公文確定的那些類型的新增餘額將不再計入用於控制該領域信貸增長的房地產貸款餘額。這意味著,對於總體信貸仍有空間、但房地產信貸增速已接近控制上限的銀行而言,為旅遊業—度假領域符合條件的需求進行平衡和考慮放貸的空間得到擴大,從而解開旅遊企業近期反映最多的“堵點”。

從調控角度看,這是一項有重點的調整:繼續控制流入房地產的資金,同時為信貸投向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相關的類型創造更多空間。與此同時,對投資旅遊業、開發旅遊目的地的企業而言,這是更有利的條件,可為酒店、度假、娛樂休閒項目籌集資源,繼續投資提升產品品質和目的地能力。
此前,越南國家銀行貨幣政策司5月29日第4551號公文已對社會保障住房、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的新增餘額作出類似調整。隨著第8509號公文出臺,這一機制繼續適用於餐廳、酒店、旅遊區、生態區、度假區。
可以看出,共同點是信貸資源正得到更有重點的調控,符合經濟在各個時期的優先發展事項。

從大政方針到具體政策行動
越南旅遊業正在加速。前8個月,全國接待國際遊客1590萬人次,增長14.4%;住宿和餐飲收入達670.3萬億越盾,增長16.4%。第26號決議提出到2030年目標:旅遊業直接貢獻GDP的10%—12%;接待國際遊客4500萬—5000萬人次,服務國內遊客1.6億人次;總收入達800億—900億美元,並保障約150萬間旅遊住宿客房。
為實現這些目標,在增加國際遊客數量的同時,越南旅遊業需要提升目的地能力,從高品質住宿設施、度假區、娛樂休閒綜合體,到能夠延長遊客停留時間、提高遊客消費水平的新產品、服務和旅遊生態系統。
這些領域需要大量投資資本和較長的回收期。因此,能否獲得中長期資金,對投資和運營酒店、度假區、旅遊區以及目的地生態系統的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第8509號公文並未取代信貸發放標準,但“解鎖”了房地產信貸增長控制機制中的一項重要約束,從而為信貸機構更主動地平衡資金、考慮向充分符合條件的旅遊項目放貸創造條件,尤其是在今年第四季度,滿足富國島籌備2027年APEC會議、峴港、下龍、芽莊等大型旅遊目的地以及政府行動計劃確定的10個旅遊中心的迫切需求,確保項目按時完成所需的金融資源。

在政治局關於將越南旅遊業發展成為支柱產業第26號決議和政府行動計劃剛剛出臺的背景下,第8509號公文顯示出快速而果斷的政策動向:從政治局的定向,到政府的行動計劃,再到專業管理機關的具體措施。
其中,越南國家銀行迅速以一項具體信貸政策介入,為行業增添資源。隨著政府和各部委、行業後續政策的出臺,這將成為企業繼續投資的重要條件,有助於提高競爭力,推動越南旅遊業在新階段加速發展。
當然,銀行信貸只是將旅遊業打造為支柱產業這道題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為實現2030年目標,資金需要置於更同步的政策生態系統中,涵蓋交通基礎設施、航空、簽證、土地、人力資源、數字化轉型、產品和市場推廣。大型項目也需要從資本市場、投資基金和公私合作模式中補充融資,而不是過度依賴銀行信貸。
對旅遊業而言,在多年談論“支柱”之後,現在或許正是用真正的政策把這根支柱磨利,使旅遊業成為新階段強勁增長動力的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