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前銀行職員“借還循環”侵佔近20億盾

9月19日,峴港市公安局表示,該市公安調查機關辦公室已對阮登維(27歲,住峴港市仙福鄉)——一名前銀行職員——提起公訴並實施臨時拘留。

嫌疑人維因涉嫌濫用信任侵佔財產行為被逮捕以接受調查。

據調查,維曾在一家銀行工作,因此結識了T女士。自2023年底起,維多次以“為客戶辦理銀行還款續貸”為由向T女士借錢,起初都按時還款,從而贏得了信任。

此後,維繼續借入大額資金,但並未用於正當用途,而是用於還債、付息和轉借他人。有一段時間,維從他人處借得14億盾還給T女士,緊接著第二天又以銀行還款續貸為由,從T女士處借回同一筆錢,用於償還此前的借款。

從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維多次以類似方式借款。截至2026年3月30日,維欠T女士的款項被認定近19.8億盾,且尚未償還。

峴港市公安局提醒民眾,對於以“銀行還款續貸”為名借入大額資金的請求務必謹慎,即使是熟人也不例外。不應僅因借款人曾按時還款付息就繼續給錢。

尤其要對“借—還—再借”、金額逐漸增大、不斷給出理由追加借款的跡象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