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從‘扇王’、慶Sky到醫院直播,濫用直播終惹官司

除了積極價值和有益內容外,近期社交網絡上也出現了越來越多有違法跡象的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人將直播用作公開解決矛盾、號召和煽動人群,或向其他組織、個人施壓的工具。

這些案件的共同點是,利用網絡空間實施或傳播違法行為,最終給行為人本人帶來了相應的法律後果。

互相辱罵、挑釁也直播

8月7日,北寧省公安對3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包括阮文會(外號慶Sky)、胡文科和陳廷捷(外號扇王)。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慶Sky和捷多次使用TikTok賬號進行直播、爭吵、辱罵併發布帶有侮辱性質的內容。

此後,會和科還商量並相約前往捷位於北寧省的KF FAN有限公司繼續直播。

越南:從‘扇王’、慶Sky到醫院直播,濫用直播終惹官司

慶Sky因擾亂公共秩序罪和利用民主自由權利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及個人合法權益罪被起訴。

胡文科和陳廷捷因上述兩項罪名之一被起訴。

此前,2025年9月,兩個TikTok賬號“Minh báo đời yêu em”和“Thuận khùng báo đời”的持有者也因經常直播進行低俗、違背優良風俗的挑戰而被逮捕……

醫院直播擾亂事件

近日,樂越友誼醫院的直播事件也吸引了大量社交網絡用戶的關注。

據此,6名被告人因擾亂公共秩序罪被起訴,包括阮氏玉英的親生父母、公婆以及伯父和嬸嬸。

起因是英告訴家人自己到樂越友誼醫院檢查,被告知胎兒畸形必須流產,於是上述人員聚集在醫院。

當天約15時45分,約10人一組的群體拍攝視頻、進行直播、大聲辱罵,擾亂治安秩序,導致診療活動中斷。

其中,阮克紅先生的直播內容吸引了約1.7萬次互動、評論和分享。

儘管在發現搞錯後已主動刪除直播,但參與擾亂事件的成員仍被起訴。

主動刪除直播並不意味著完全免除法律責任

就樂越友誼醫院發生的事件接受《青年報》採訪時,律師陳氏清草(胡志明市律師團)表示,從法律原則來看,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取決於行為發生時,即聚集、直播、辱罵、擾亂秩序和散佈虛假信息之時。

事後當事人意識到錯誤、主動停止、刪除內容並配合補救,這屬於行為之後發生的情節。

換言之,這並不能作為“消除”或完全免除已發生行為法律責任的依據,而只是後續處理階段被記錄和考量的情節。

因此,當調查機關確定存在犯罪跡象時,對樂越友誼醫院相關行為涉案人員提起公訴,是刑事訴訟活動中的正常步驟。

從此案中,律師認為,在信息未經充分核實的情況下使用社交網絡和直播,是非常值得深思的教訓。

“一則虛假內容,即使事後被刪除,也可能對提及的組織和個人的信譽、形象造成無法完全彌補的損害。

因此,每個人在使用社交網絡時都應意識到,分享信息的權利始終伴隨著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時憤怒、缺乏信息核實,可能給不僅個人而且整個家庭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正如本案所發生的那樣”,律師陳氏清草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