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會保險要求郵政員工整頓養老金、補助的發放,不得代簽、代領受益人的待遇。
越南社會保險今日表示,已發文要求各省市社會保險機構和越南郵政整頓、管控養老金、補助、社保制度、失業保險的發放。
此舉涉及發放中的諸多問題,如:授權管控不嚴;仍存在未完整保存樣本簽名、受益人或被授權人照片,或發放時未充分核對的情況;發放人員兼營銷售、收債、代簽代領等。
部分地方未能及時更新受益人變動情況。具體而言,2025年全國有12,449例因郵政延遲上報減少而必須收回錯誤發放的款項。截至2026年8月,全國仍有近948,000名受益人的信息與公民身份證信息不符,尚未更新身份證號碼。

各省市社會保險領導被要求指導嚴格執行各項待遇發放流程,以克服不足。與郵政方的結算僅在實際工作量已完成且保證質量時進行。
越南社會保險建議越南郵政總公司在現金髮放時,必須確保支付點具備足夠的設施。在發放待遇過程中,員工必須檢查身份證件、授權信息,核對受益人和被授權人的照片及簽名;對沒有授權書或授權書已過期的代領人不得發放。
郵政員工不得代簽、代領養老金、補助待遇,不得直接從受益人款項中扣除以收回銀行貸款債務或強迫使用服務。
全國有超過340萬人領取不同水平的養老金、補助:超過11,500人每月領取2000萬越南盾以上;近418,500人領取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以下;106.3萬人領取600萬至1000萬越南盾以下;134.7萬人領取300萬至600萬越南盾以下;144,850人領取234萬至300萬越南盾以下;近419,400人領取234萬越南盾以下——相當於基本工資水平。
紅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