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下調電價,在通脹壓力下與民眾共擔

阮秀英博士(VinUniversity 大學)就電價問題與《青年報》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2026年前8個月平均CPI已上漲4.45%,距離4.5%的目標僅差0.05個百分點。控制通脹是當下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以便在年底消費與生產面臨諸多壓力的情況下,集中力量支持民眾和企業。

因此,像電價這樣影響重大的關鍵商品需要經過測算加以適當調整;如果存在下調空間,就應儘早下調,為CPI“助力”,也就是支持民眾和企業。

然而,在審視關於平均零售電價調整機制的第72號法令和第278號法令時,調價條件並未真正充分評估電價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的影響。

特別是,現行機制授權越南電力集團(EVN)在平均零售電價較現行價格相應上漲或下降時,可在上漲2%至5%以下、下降1%及以上的幅度內依職權進行調整。

當EVN在2022—2023年期間錄得虧損時,該集團曾提議漲價以彌補虧損,並將尚未完全計入電價的各項費用分攤進去。而當今年前8個月錄得超過12200億越盾的利潤時,EVN又將如何承擔責任,按規定主動降價?

第278號法令和第72號法令規定了按年度及年內適用的零售電價調整,調整機制最少每3個月可適用一次。那麼,包括降價可能性在內的調價方案,電力行業是否正在考慮並向上級報告?

越南下調電價,在通脹壓力下與民眾共擔

在CPI的計算籃子中,電價的權重約佔3%—3.5%。如果一次電價上漲約4.9%,將直接為CPI貢獻約0.15—0.17個百分點,立即使通脹突破4.5%的目標。這一數字尚未計入通過生產成本和服務產生的傳導效應。

但如果電價下降,也能立即幫助CPI減輕本已因諸多因素而不斷加大的壓力,尤其是當前十分明顯的成品油價格上漲壓力。事實上,前8個月平均CPI上漲4.45%,過去5個月核心通脹約為4.6%。若按年折算,較2025年12月的漲幅相當於約5.4%,即已超出目標。

必須看到,隨著投入成本持續上升,尤其是受成品油價格影響,經濟運行正承受巨大壓力。年底是趕訂單、力爭完成全年指標的緊要階段。

因此,隨著多種商品一同漲價,民眾的支出負擔也日益加重,各方都要求降低成本以提高競爭力。所以,電價下降不僅有助於降低投入成本,也有助於控制對其他商品產生影響的預期通脹。

在控制成品油價格成為一大挑戰、稅收政策空間與平穩基金餘地已不多的背景下,主動運用降低電價這一工具來減輕通脹壓力,更需要加以發揮。

也就是說,當具備降價條件時,EVN有義務按規定在其職權範圍內執行,即在波動幅度為下降1%及以上的情況下。

還需強調,價格上漲趨勢對該商品而言構成更大壓力。因此,調整時需謹慎對待漲價方案,考慮推遲或拉長漲價節奏,以免與成品油價格形成疊加壓力,從而幫助減輕CPI壓力和民眾的支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