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年人福利:補貼、自主與社區照護

這些問題讓“福利”二字從文件裡走出來,成為一位子女身邊最切近的牽掛。

有一次載母親去寺廟,我想到老年人出門、見熟人、尋找一片安寧的需要。這樣一趟出行,取決於兒女的時間。當自主行動的能力逐漸下降,那些樸素的需要也可能只能等待。因此,晚年需要從日常生活去看待,而不只是吃得飽、按時吃藥。

我不知道母親在未來十年需要哪些支持。但我明白,家庭僅靠愛很難應對各種情況。子女有工作、有小孩,在健康和金錢上都有侷限。我認為,一個善待晚年的社會必須提供更多依靠,讓孝心有條件落實到一件件具體的事上。

一筆錢與自主權

談到老年人福利,我們往往首先想到補貼。這有道理。一份穩定的收入能幫助老年人自主應付小額開銷,不必每次想買點什麼都要向兒孫開口。這筆錢的價值還在於那種自己仍能決定、仍保有部分生活獨立性的感覺。

根據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第176/2025/NĐ-CP號議定,社會退休津貼的普遍標準為每月50萬越南盾。年滿75歲並符合條件者可享受;年滿70歲至75歲以下、屬於貧困戶或近貧戶者,在符合條件時也在考慮之列。地方可根據自身能力和資源決定是否給予額外補助。

擴大受益範圍是一大進步。然而,50萬越南盾仍只是基礎性支持,難以保障一個人的全部生活開支。接下來需要提出的問題是:根據生活成本調整補助標準,同時識別出真正有需求的人。在某個年齡門檻或收入標準背後,是千差萬別的境況。

一個尚未到領取補助年齡的人,可能已經喪失勞動能力。一個與子女同住的人,仍可能缺少自己可支配的錢,缺少照料的人。需要有與健康狀況、依賴程度以及家庭實際支持能力相掛鉤的境況評估方式。

越南老年人福利:補貼、自主與社區照護

領取支持的方式同樣決定福利能否送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對於視力差、手抖、不熟悉智能手機的老人來說,一道線上手續可能就成了障礙。公共服務應保留線下渠道,在需要時有人指導、提供上門幫助。數字化轉型必須幫助他們更容易獲得服務,而不是讓他們又多一次求助兒孫的負擔。

這種自主性在看病就醫時也需要得到保障。費用只是一部分,預約、往返、等候以及看懂治療說明同樣重要。基層醫療需要加強,讓老年人在家附近就有健康監測的地方。行動不便的人需要與合適的照護服務對接,以免家庭陷入緊急處境。

從社區出發照護晚年

我想到在住家附近設一個活動點,讓老年人白天可以來,適度活動、聊天,並獲得自我照護的指導。家仍是他們要回去的地方,但生活時間不再被侷限在四面牆內。這種模式需要因地制宜試點,有專人負責,並有經費來源以保證持續運轉。

在已有文化館或社區空間的地方,可以從為老年人安排時段開始。一堂運動課、一個讀書小組或一場健康交流,只有方便參與並經常舉辦才有意義。成效應以回訪人數、建立起的人際關係以及哪些需求得到滿足來衡量。

外部空間也必須讓他們走得出去。通暢的人行道、休息座椅、方便使用的公廁以及合適的過街時間,都是非常具體的事。一個還想散步卻怕摔倒的人,會漸漸更多地待在家裡。關注晚年的城市設計,可以幫助他們保持獨立,也減輕親屬的照護負擔。

對於需要長期照護的人,家庭必須得到支援。可以發展日間照護服務、按小時上門支持以及家屬指導課程。照護人員需經過培訓和監督,費用必須透明。僱人幫忙的需求是正當的。子女尋找一位有能力的照護者,也是在履行對父母的職責。

當然,資源是有限的。在我看來,應優先照顧獨居、低收入或日常生活高度依賴他人者。政府可以與社團、宗教機構合作,但需劃清責任。慈善活動有助於補充資源;基本服務仍需有保障穩定運行的機制,避免完全依賴一時熱情。

要知道投資方向是否正確,就去問問老年人。他們希望在哪兒活動,需要哪些幫助,是什麼讓他們不願去照護機構?不要想當然地以為兒孫瞭解父母的全部需求。提出意見、作出選擇和拒絕的權利,也是福利的一部分。被照護的人對自己的生活應當有發言權。

我的母親正步入新的人生階段,我也在學習如何與她一起準備。我希望在今後的歲月裡,她能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在需要時得到照護,並保有自己的快樂。

今天照顧好老人,也是在為明天的自己準備依靠。一個有尊嚴的晚年,需要家庭的關愛,也需要足夠貼近的公共服務,讓這份愛不必孤軍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