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大米出口企業獲放寬條件、免收費、縮短髮證時間

越南政府已頒佈關於大米進出口經營的第365/2026/NĐ-CP號法令,自10月1日起生效,取代第107/2018/NĐ-CP號法令和第01/2025/NĐ-CP號法令(修訂補充第107號法令若干條款)中的部分規定。

放寬條件、縮短辦理大米出口手續時間

值得注意的變化之一是,第365號法令將大米出口經營條件從3項減至2項。

據此,依法設立並辦理經營登記的商人,只要擁有至少一個符合法律規定的專用稻穀、大米倉庫,以及一個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規定的大米碾磨設施,即可經營大米出口。

稻穀、大米倉庫和碾磨設施可歸商人所有,也可向其他組織、個人租用。若為租用,企業須有書面合同,並確保期限與大米出口經營資格證相符。

該法令還規定,已獲發證書的商人不得將已獲工貿部在證書中授予的專用稻穀、大米倉庫或碾磨設施出租給其他商人,以申請為其他商人發證。

據永隆省工貿廳廳長陳國俊表示,第365號法令帶來多項重要突破,從而為永隆省乃至九龍江平原地區大米行業企業界注入強勁動力並營造有利環境。

越南大米出口企業獲放寬條件、免收費、縮短髮證時間

“第365號法令與第107號法令相比,削減、簡化了許多經營條件和行政手續。對材料齊全的檔案,新發證時間由15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商人申請發證、重發、修改或補充證書無需繳納費用,同時放寬了對倉庫租賃期限的嚴格限制,直接為企業破解了成本和時間的瓶頸”,陳國俊評價道。

此外,這位工貿廳廳長認為,擴大免於資格證的範圍,對有機大米、蒸穀米、強化微量元素大米等特殊大米品種無需進行流通儲備或定期報告,是幫助企業實現產品多樣化、推動高價值大米細分市場出口的重要前提。

企業減少開支,農民減少被壓價

從企業角度看,Viri生態農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鄧文武認為,取消收費和縮短手續帶來明顯好處,尤其是對剛參與大米出口市場的新企業。

據鄧文武表示,當手續簡化、檔案處理時間縮短,企業可減少服務租賃費用,同時節省時間和人力,專注於生產經營活動。

對於僅出口有機大米、蒸穀米、添加營養強化大米等部分商品的商人無需定期報告的規定,鄧文武認為這也是為企業減少行政手續的一步。

不過他強調,企業仍須對產品質量自行負責,同時建立信譽並確保出口商品的要求。

越南大米出口企業獲放寬條件、免收費、縮短髮證時間

除了削減條件和手續外,第365號法令還規定了商人信用等級評估機制。

陳國俊評價稱,關於進口管理和商人信用等級評估機制的新規定將推動可持續生產鏈聯結,提高競爭力和開拓市場。

“工貿廳將積極同行、引導和支持轄區內企業掌握並有效執行新規定,以提高競爭力和開拓市場”,陳國俊強調。

芹苴市泰來鄉種稻農民阮文雄認為,當規定簡化、為更多企業參與大米出口創造條件時,農民可從擴大的銷路中受益。

“鄉親們最希望眾多企業深入原料產區收購,屆時將形成價格競爭,農民減少對單一收購渠道的依賴。企業出口訂單多,收購稻穀的需求也更穩定,從而限制收穫季節農民被壓價的情況”,阮文雄說。

然而重要的是企業需要與農民長期聯結,公開收購標準和價格,有明確的合同。當銷路穩定,農民將大膽生產優質稻種,滿足出口市場要求。

據越南大米產業協會主席黎清松表示,協會將按照政府在365號法令中的分工執行。

其中,協會鼓勵會員建設原料產區,發展聯結鏈;同時配合農業與環境部、省級人民委員會跟蹤生產情況,掌握稻穀、大米產量,為平衡出口貨源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