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10月3日,清化省公安廳社會治安行政管理警察處對位於東進坊的世景(Thế Cảnh)卡拉OK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檢查中,警方發現2名女性員工:L.T.S.,15歲,居住在義安省;H.T.T.T.,17歲,居住在宣光省;其中L.T.S.未滿16歲。
經核實,警方發現這些女性員工有被場所老闆及相關人員控制、強迫在場所內吃住以做工的跡象。
警方查明,L.T.S.曾在某卡拉OK場所當服務員,並向店主借款300萬越南盾用於購買衣物和個人用品。
到2026年4月,L.T.S.有意更換工作,遂聯繫了清化黃嘉(Hoàng Gia)卡拉OK店的服務員H.V.D.。
隨後,D.與黃玉強(Hoàng Ngọc Cường),32歲,居住在清化省弘化社(系店主)溝通,強同意接收其前來工作。
強替其償還了原工作場所的300萬越南盾欠款,隨後將L.T.S.帶回自己的場所工作。
到2026年6月,L.T.S.與D.及另外2名女員工提出辭職時,強告知4人共欠其3200萬越南盾,並稱須還清這筆錢後才能轉到別處工作。
強聯繫了黎杜孝(Lê Đỗ Hiếu),28歲,居住在涵龍坊(繫世景卡拉OK場所老闆),孝同意接收這批員工並直接付給強3200萬越南盾。
到2026年7月底,D.與2名店內員工逃跑,未償還孝認為其尚欠的款項,因此孝要求L.T.S.替這3人“揹債”6500萬越南盾。加上此前的500萬越南盾,孝要求L.T.S.償還的總額高達7000萬越南盾。
因擔心女員工逃跑,孝要求L.T.S.和H.T.T.T.在置於卡拉OK場所內的一個集裝箱裡吃住,同時指派該店員工黎世景(Lê Thế Cảnh),24歲,居住在東進坊,負責管理和監視。
自此,兩名女員工的行動受到嚴格限制,不得擅自外出,想去任何地方都須經孝同意並由景陪同。
夜間,景從外面鎖上集裝箱門並保管鑰匙。即便需要上廁所,兩名女員工也必須打電話讓景開門。
清化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作出決定,對黎杜孝以“販賣未滿16歲人口”和“非法拘禁他人”兩項罪名立案偵查、起訴並予以逮捕;對黃玉強以“販賣未滿16歲人口”罪名、對黎世景以“非法拘禁他人”罪名立案偵查。
清化省公安廳正在繼續調查此案。



